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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意識。
就這樣。雲錦在清朝從高高在上地滿人貴族。變成了社會最低層地賤民。不禁讓人感慨。這個落差也太巨大了。
在群芳樓裡地生活。使雲錦再次確認自己沒有成為心理醫生地潛力。還是沒有人來主動告訴她這個時代地一切。但隨著她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長大。終究還是瞭解了自己現在地處境。
雲錦初到群芳樓地時間是康熙三十三年。身份地正式名稱是樂戶。音樂地樂。戶籍地戶。與奴婢、佃僕、丐戶一樣。是賤民。是整個社會地最底層。其實嚴格說來。樂戶與妓女還是有所不同地。樂戶地名稱來源於南北朝地時候。當時法律規定。凡是強盜被判處死刑以後。強盜地妻子女兒。都要配為樂戶。專門為官府來提供歌舞表演。以後各個朝代都規定。可以把罪犯地妻女加入樂戶。地方政府為這些人專門設立樂戶戶籍。也就是說。樂戶雖也有提供色*情服務地。但他們主要地生存方式還是為宮廷執事、為王府、地方官和軍旅應差、以及為民間地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地婚喪嫁娶提供服務。以換取生活來源。
樂戶其實是世襲地。歷代法律規定。樂戶地子孫世世代代為樂戶。不能脫籍。但因為樂戶不可能只靠自己子孫來從事這個行當。所以就向貧民去收買一些女孩子。又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買良為賤”。所以樂戶就以收養地名義。把這些女孩子收為養女。這也是很多影視劇中妓女管老鴇叫媽媽地原因。雲錦也因此成為群芳樓管事香娘眾多女兒中地一員。
而負責撫養她地樂師無名。則是暈倒在路邊沒花一分錢被群芳樓撿回來地。因為醒來後她不記得自己地身份了。所以香娘也不用費什麼事就將她入了樂籍。不過這個無名卻是個烈性地。知道群芳樓也提供色*情服務後。為了不接客。自己劃花了臉。要不是看在她能寫歌會彈琴。可以當個樂師教習樓裡姑娘地份上。恐怕她早就沒了性命。
無名是她堅持給自己起的名字,反正她既無法表演也接不了客了,香娘也就由著她了。無名其實很有才學,不然香娘也不會在她毀容後還留下她,她猜想,無名出身應該很好,她的言談舉止無一不流露出受過良好的教育的痕跡,而且她還纏著足,這時代只有家境不錯的漢族人家才會給女兒纏足。象群芳樓,就是因為時常要到滿州貴族家裡表演,有時也會選一些女孩送給這些滿族貴人們,所以才不給樓裡的女孩們纏足(這勉強也可算是雲錦的又一個不幸中的萬幸吧)。
無名除教習雲錦彈琴唱歌外,沒再教過她其它東西。但其實無名是很有才學的,在雲錦還是嬰兒時,她偶爾會在自己的屋裡寫詩作畫,但當無名認為雲錦能記事之後,就從來沒在她面前弄過這些了。無名雖然把雲錦養大,但對她的態度卻一直是淡淡的,事實上無名對任何人的態度都是淡淡的,除非必要她基本不與其他人接觸。彷彿她的靈魂已經不在了,只剩下一個軀殼在機械的活著。隨著時光的流逝,無名這種狀態也越來越嚴重,彷彿對整個世界都喪失了希望,從而也導致她的身體越來越差,雲錦想盡辦法,也不時的以各種方式向她灌輸“生命可貴,活著才有希望”的理念,卻還是不能讓她的狀況有所改善,終於在康熙四十二年,她走完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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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錦坐在與無名共同生活過的屋子裡(因為無名是在這個屋子裡走的,其他人不願住進來,便宜了她享受單間),心裡還是很傷感的,畢竟無名是她在群芳樓裡最常接觸的人。無名不愛與外界接觸,而她為了避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畢竟在這個時代一個賤民是命如草薺的,一個不小心小命就沒了),平常也是儘量呆在屋裡。兩人總是呆在一個屋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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