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第2/2 頁)
移屍還是綁架之後再下殺手呢?!
我想了很久,沒有答案,我呼了一口氣:算了,今天到此為止,明天再繼續吧!
我們沒有地方住,只好臨時找了一間酒店住了起來。
我開啟自己的膝上型電腦上網,ay在隔壁的房間休息。
我在案發現場勘察過,很多細節沒有辦法連貫起來。我在對崔悅訴苦。
有哪裡想不通?她很快就回復我了。
如果沒有猜錯,兇手應該是從宿舍的視窗約被害人出去的,,但是受害人肯跟兇手在夜晚的時候出去,說明她對他沒有防備。
至少他們是認識的。可是,為什麼要動殺機呢?她好像也想不明白。
如果兇手是突然發難,受害人一定是不小心說了一些話刺激到他了,她說了什麼呢?會讓兇手有那麼大的反應。
她提醒了我一件事:現在可以確定受害人是死後被帶走再肢解,還是被帶走後再殺害然後肢解?
我觀察過現場,如果要活生生將一個人帶走,一定會驚動附近的居民,這樣太冒險了,我覺得兇手應該是將受害人殺害之後,再移屍去地下室,進行肢解。
她繼續提出疑問:可是,受害人的屍體被放進熱水裡面煮熟了再肢解的,根據解剖學的原理,一定會使用大量的電,當時的調查也查不到哪間地下室的用電量超出正常電量標準,難道說兇手在市區的地下室進行肢解的?
郊區最安全,他既然在那裡殺了人,按道理來說,肢解屍體當然是距離越近越好,就算他智商再高,犯罪手法再高明,再狂妄自大,也不至於會冒這個險,移屍去市區,很容易暴露的,依我看,肢解屍體肯定在郊區,錯不了,但是他是怎麼控制電量的使用情況的呢?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