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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媽當然也有過聯想。
前些年山氏為了大女兒懷不上的事真是操碎了心,吃不好睡不香,燒香做法事,重金求偏方都做過了,差點以為女兒女婿這輩子要不孕不育了。
結果卻在這樣個尷尬節骨眼上懷上了,封建禮教以子嗣傳承為重,如果女婿完蛋了,那麼這個胎兒就算是這一脈的承嗣,張家也沒臉在這時候開口讓小夫婦和離。
山氏氣的吃不下飯,幾乎以為這是女兒故意與她作對了,回頭又心疼孩子,自己沒親自來,卻讓春華二弟張紀的妻子衛氏來探望。
衛氏是個小縣丞的女兒,同來的還有春華七歲的庶妹秀華。
帶著年幼的小姑去看懷孕的大姑,初中生衛氏顯然還沒有獨當一面的能耐,雖是小縣丞之女,也是官宦人家出身,禮數也周到。
妹妹秀華卻有些猶豫地跟了進來,室內簡單地鋪著草蓆,小姑娘連襪都未脫。
衛氏只當沒看見,和順地在大姑身邊坐下,私心裡想沾些福氣。
舊時代裡的人營養不良,食物中也沒激素,連十五歲都不到的這妹子,估摸著連葵水都沒來,就像靠近些大姑“沾福氣”。
丈夫是庶子,衛氏自己也太年輕,有些怵了大姑子,說話說得中規中矩,“阿母說,大姑您這兒條件不能和城裡比,想讓您回去安胎。”
不明著把女兒搶回來,但由親孃照顧懷孕、生產、坐月子,這事兒很正常,特別女兒的小家現在是這麼個狀況。這事不但親孃提了,連對春華不太苛刻的婆婆虞氏也這麼說過。
當然山氏也還有個小心思,覺得把女兒弄回家後要好好地給女兒洗洗腦。
春華僅道,“我知曉了。”然後既沒應承也沒拒絕。
弟妹寧氏也不敢追著問大姑“您看具體什麼時候回去”之類的問題,聽春華這麼說,也算是完成婆婆給的任務交代完畢。
當然她不是個會辦事的人,對於春華明顯的敷衍,就草草糊了過去。回去山氏問起來,寧氏自己就對答不上,結果當然“辦事不利”了。
她也實在沒看出春華沒明著拒絕,不過是因為先前已經拂過母親面子,這會兒沒臉接二連三地拒絕了。
又把妹妹秀華叫到跟前,因從城裡出來車馬時間久了,小姑娘頭髮鬆散了,春華便讓取了梳子來親自給她又重梳了雙丫。
問小姑娘,“這些日子該開始習字了吧?”
秀華只玩著腰際的穗子,卻不作答。
衛氏便代答,“小姑正由阿母和各位嬸母們教認字。”
春華心裡便明白了,母親又要管家又要作為宗正丞夫人出去社交,哪有這功夫了。估計教養庶妹的還是這個剛進門的弟妹,也難怪兩人感情好了。
嘴上只惋惜,“要是往日,叫她一同約了堂姊妹到我這兒來,我也能看顧一二。”
衛氏道,“哪家閨秀能得您看顧,也真是福氣了。”
“弟妹真會說話。”
兩人略到叨嘮幾句後,衛氏便帶著秀華走了。
等人走了後,阿娟看著春華的臉色,揣測她心思,“二姑娘今日也太無禮了
春華是嫡姐,漢代禮制,身份卑者見貴者,入室時不但要脫鞋還要脫襪。
春秋時便有一位臣子因不脫襪而得罪了國君。
“秀華還小呢。”春華卻只當聽不懂。
秀華才多大呀?她還跟個七歲小姑娘計較?
世家小姐,未出嫁前總是金貴的,哪怕是庶女在家也是個主子,被錦衣玉食的供著。小姑娘嬌氣些也正常。
春華在這個年紀也不過剛從父母鄙陋的宅院搬到張家祖宅裡去,秀華個幼小的女孩,生出來到現在頭一遭見了如此破陋的屋室,堂筵僅用粗糙的草蓆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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