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咄咄逼人(第1/2 頁)
“李縣長,不好意思啊,突然襲擊盧遠縣局,給你們添麻煩了。”閔劍鋒態度很好,主動和李浩握手。
隨後李浩邀請閔劍鋒上樓在辦公室坐,剩下的工作就交給了下面的人溝通處理。
閔劍鋒是帶著目標來的,市公安局督導處直奔城關鎮派出所,拿到了昨晚的口供筆錄本,從中找到譚帥、慶偉等人的筆錄後,進行了審查,然後立刻向閔劍鋒彙報。
此時李浩和閔劍鋒還在互相試探口風,督導處主任一進門,閔劍鋒就打住了話頭:“李縣長,不好意思,待會再聊,我先聽聽局裡的工作情況。”
明明是私事,卻完全走的是公辦流程,這更讓李浩覺得事情難辦,直到此刻也沒想清楚到底該怎麼保陳碩。
督導處主任道:“閔局,我們調取了部分口供,發現一些疑點,現在對你進行彙報。2004年4月7日晚22點28分,安東籍男子譚帥於盧遠縣東門橋大街泡泡吧酒吧停車場與人發生爭執。”
“在爭執過程中,譚帥手持棒球棍進行攻擊,被燕京籍男子陳碩搶走棒球棍打斷了右腿,隨後被帶回城關鎮派出所進行調查。除譚帥之外,另有現場目擊者慶偉、趙大強、鍾傑等人一併帶回派出所協助調查。”
“疑點是,參與鬥毆的人員陳碩,並沒有被帶回派出所,當晚入住了泰華酒店,第二天也沒有前往派出所報備錄口供。因此督導處懷疑盧遠縣公安局中,有人偏袒參與鬥毆人員陳碩。”
“另,口供記錄顯示,初步判斷為陳碩屬於正當防衛,而譚帥是主動施暴。慶偉等人的證詞,以及現場另一目擊者鄒宇,都證明了這一點。”
督導處主任停頓了下,接著道:“不過,鄒宇身份特殊,是盧遠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碩是盧遠縣石洞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並且兩人曾在石洞鄉共事過。所以這件事,督導處認為存在疑點,可能……”
“可能什麼?”見督導處主任吞吞吐吐,閔劍鋒看了眼李浩,道:“你難道不相信李縣長嗎,如果盧遠縣幹部官官相護,扭曲黑白,李縣長一定會嚴懲。對吧,李縣長?”
李浩心裡暗罵閔劍鋒歹毒,嘴上卻只能說道:“無論是誰觸犯法律,都必須付出代價。”
“李縣長果然公正廉明。”閔劍鋒叫了聲好,對督導處主任道:“把鄒宇、慶偉、趙大強等人都叫過來。”
市局早有準備,很快慶偉等人和鄒宇都到了縣局,安排在會議室訊問,不用閔劍鋒親自上陣,督導處警官剛一開口,慶偉、趙大強等人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控訴,說自己等人都是被強迫的,其實是陳碩搶了棒球棍追打譚帥。
閔劍鋒面色一沉:“是誰強迫你們的?”
慶偉等人都低頭不說話,眼睛卻偷偷往鄒宇身上看,擺明了就是在指認鄒宇。
閔劍鋒不給鄒宇說話的機會,冷聲道:“這位是鄒副局長吧,你身為人民公僕,就是這樣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嗎?我現在以上級單位的名義,暫停你的職務,並要求督導組進一步調查,如果你確實存在違法亂紀的行為,我們將會移交檢察院處理。”
說完,閔劍鋒對李浩道:“李縣長,這樣處理沒問題吧?”
雖然縣局是市局的垂直下級單位,但縣局幹部的歸屬編制都在縣裡,市局沒有權利處理縣局的幹部,所以閔劍鋒象徵性地徵詢李浩的意見。
李浩沉聲道:“閔局長,未免小題大做了吧。”
閔劍鋒盛氣凌人:“據我所知,被害人譚帥還躺在醫院,難道不應該還他一個公道。”
李浩道:“僅憑這些人一面之詞,就要給鄒局長定罪?你不相信自己的同志,相信其他人?”
閔劍鋒沒想到李浩居然護著鄒宇。
他面色不悅,冷笑道:“李縣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