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5 頁)
爆開了,肖晶晶被傷到了。
熱水瓶外面有外殼,砸碎的內膽被攔截住,沒有飛出來,但肖晶晶還是被濺出來的開水給燙到了腳面。
還好她躲得快,只是被燙到了半隻腳,也足夠痛得她咬牙切齒了。
我趕過去的時候,肖晶晶已經咬牙將自己的鞋子跟襪子脫了下來。左腳面上大片的肌膚都出現紅腫,看上去有些可怕。
“誰有電話,能不能幫我們打120!”
不敢去觸碰肖晶晶燙傷的左腳,我只能用身子撐著肖晶晶,向同學們求助。
我們學校的學生很少有用手機的,看到周圍人愛莫能助的表情,我的心瞬間沉了下來。
“你們有誰能去喊老師,讓他幫我們打個急救電話。”
還未走的幾個學生,零零星星地站在一旁,面面相覷,互相推搡了一番,也沒人原意幫忙。
我心裡有些火大,無法理解在這種狀態下,那些同學為什麼還這麼磨磨蹭蹭的。
“你先自己撐著,我去找人救你!”我對肖晶晶說道。
我剛想站起來,一雙修長的手突然按在了我的肩頭,耳邊響起了男生清冷的嗓音。
“我幫你打120了。”
我驚詫地回過頭去,就看到柒軒,他正一手搭著我的肩膀,一手還握著個嶄新的手機。
對望,彼此青澀的容顏依稀能看出些幼時的模樣。
我想說些什麼,卻發現喉嚨乾澀得說不出任何話來。
最終,無言。。。。。。
其實,我一直未忘卻過。
只是不敢去觸碰,每一次觸碰,心都會疼一下。
我真的可以,可以不用再見到他了。可他又出現了,成了我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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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說給誰聽1
我想,幼年的我,一定很喜歡這個乾淨清秀,又有些冷漠的少年,所以才會那麼黏他,不要臉面地糾纏著他。
我把家裡新生的小狗崽第一個抱給他看,也不管他喜不喜歡,樂呵呵地就往他乾淨的懷裡塞。他很愛乾淨,覺得剛出生的小狗有點髒,他每次都會大叫,生氣地朝我怒吼,可是我從不在意,因為我喜歡他啊!
因為喜歡他,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跟他分享抱狗寶寶的喜悅,因為喜歡,所以被他罵,也不會生氣。
一二年級剛學會用自動筆,我因為太好動,常常在課上把自動筆拆開,然後又裝不回去,沒筆用了就可憐巴巴地求坐在同桌的他。每次他都會不情不願地從好看的鉛筆盒中拿出昂貴的高階自動筆給我,板著臉,想嚴肅的長輩一般教育我:“不準再拆哦!”
因為喜歡他,所以一拿到他給的筆,我原本鬱悶的心情會瞬間好轉。
因為喜歡他,所以後來吵架後,我的自動筆又一次壞掉,他卻沒有像往常一樣遞給我他的筆,我難過得掉下眼淚。
因為喜歡他,所以就算他不喜歡我,我都一直不要臉地裝作看不懂,跟在他和安小朵的後面,笑得像個傻子。
我已經不記得,小時候自己為了他和安小朵,跟人家打過幾次架了。
只記得每次就算他丟下我,拉著安小朵跑開,我也從來沒有與他計較過。
印象最深的是那次,我與肖晶晶打得比以往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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