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拋棄的童養媳 13(第2/2 頁)
了他賠償的一千兩,又自己貼了幾千兩,全部捐贈給大人修路造橋了。
這份善舉,可是連陛下都誇讚了的,誰敢上前惹榮安縣主不痛快?那不是告訴陛下,你眼光不好?
陸家母女聽到顧瑾把自家賠償的銀兩捐出去後,氣得在家裡大罵了一頓,說顧瑾不缺錢,為什麼不放過自家!就是故意找自家麻煩!
薛大人自然是聽說了陸河的事,最近都是能躲就躲,即使他求到自己面前,他也不想管,也不會管!他同時也約束了女兒,不準出門,雖然女兒之前態度很是堅決,萬一女兒心軟了呢?萬一呢?他還是不要堵了,最近少出門吧。
在薛大人故意躲著的情況下,一月之期很快就到了,這日,陸河在下衙門的時候,在家門口遇上了林三。
“陸大人,之前你我約定的期限已到,你借的銀子,也解了你的燃眉之急,那答應了我的事情就該兌現了,我等了兩日,看你許久不上門來,只好親自來了。”陸河聽他這樣說,他連最基本的笑容都維持不了。
陸河心裡發慌,把林三請了進去,他先拿出之前借的剩下的八百兩銀給林三,剩下的實在是沒有錢給他,“林兄,再寬限幾日吧,生出了些誤會,反正我不會欠錢不還。你知道的,我與薛府熟悉,到時候只要我們關係和解,就能還了欠你的銀兩。”
林三並不買賬,關於欠了自己銀兩的人,肯定會過多關注,這段時間,陸河一直想登薛家門而不得進的事情,早已經傳的沸沸揚揚,而且,他們兩家已經退親,那肯定二人之間要和好,得先跨過薛大人那關,且薛二小姐又不是個傻的,反正他覺得陸河希望渺茫。
“那行吧,之前你說的是一個月之內還清,我就已經跟別人承諾一月之後將銀子借出去,現在你拿不出銀兩,我就耽擱了人家的事,咱們可是白紙黑字,摁了手印的。既然陸大人也有難處,那再寬限十日,十日期限到了,陸大人還是還不上的話,我只好請京兆尹大人幫我做主。”
陸河真是有苦難言,他只好承諾十日後把銀子還清,這才將人給打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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