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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允准便成為一種慣例。
慈禧透過這樣的制度,對於光緒帝以及朝中事務通盤把握。可以確認的是,在權力關係上,國家機器對光緒帝負責,而光緒帝要對慈禧負責。在光緒帝親政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嚴格地說是戊戌變法以前,光緒帝一直恪守著這樣的權力約定。在此前提下,&ot;母子&ot;之間相處比較融洽。
百日維新期間,查閱《清代起居註冊》和其他宮中檔案可知,慈禧時常回宮,而光緒帝也經常來頤和園小住,重大的決策都得到慈禧的同意,包括啟動變法。既然,光緒帝的重要決定都是在慈禧允準的前提下推行的,那麼慈禧又何以推翻變法?如此,慈禧豈不是出爾反爾?難道光緒帝有什麼事情沒有得到慈禧準許而擅作主張,從而挑戰了慈禧的絕對權威嗎?
三
對於嗜權如命的慈禧而言,變法前提是不能觸動她的統治利益。這是她為變法所設定的底線。在七月上旬以前,變法主要是在經濟、文化領域推行,在慈禧看來似乎還可以容忍。因此,&ot;母子&ot;之間沒有發生劇烈的衝突。然而,進入七月中下旬以後,情況發生了逆轉。
在內務府的檔案中記載,七月十八日,慈禧由宮中回頤和園;七月二十一日,光緒帝計劃去頤和園。十九、二十日光緒帝獨處宮中。可就在這兩天,光緒帝做了兩件令慈禧十分震怒的事情。光緒帝在沒有事先請示慈禧的情況下,擅自發下了維新變法以來最重要的二道諭旨。
七月十九日,光緒帝頒下了罷免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騤以及侍郎、署侍郎共計六位堂官的官職;將禮部主事王照著賞給三品頂戴,以四品京堂候補。
林旭七月二十日,決定禮部堂官的署任,並授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為四品卿銜,&ot;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事宜&ot;。四章京雖然品級不高,但他們卻是光緒帝在軍機處推行變法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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