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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保安微微一愣,可能他是在疑惑:向來賊都是在前面跑,怎麼我反被賊追著跑?不過顯然剛才那200元錢還在起作用,他二話不說,拿了警棍就跑了過去,一下子將他撲倒在地。我一溜煙地跑到了自己的車上,不等關上門,我就已經發動了汽車。拉開手剎,轟一腳油門直接掛在三檔上,汽車&ldo;吱&rdo;地一聲加速沖了出來。
當他掙脫保安,跑到小區門口的時候,我已經鑽入了汽車群中。
下午,我回到家裡想報案,但是最後又猶豫了。因為剛剛的事情,說出去很難使人相信我不是同謀,而且除了那幾張照片,我什麼證據都沒有。想到這裡,我突然意識到其實我還是拿到了一點兒罪證的。我立即從口袋裡掏出那個紙包,結果開啟一看,裡面是一塊潔白的肥皂。
我頓時傻了眼。
這算是哪門子罪證?難道我要憑著一塊偷來的肥皂,與一大堆手機照片就報案嗎?而且這些東西就算是罪證,它們都是從哪裡來的?難道說告訴警察我趁別人不在家偷著闖入,然後發現了這些東西嗎?誰會相信我!
我立即打消了報案的念頭。
我仔細觀察這塊肥皂,它帶著一股玫瑰的清香,就像一塊羊脂玉般油滑光亮。真是一塊高階香皂,看樣子應該是純手工製作的。
也許她只是一個淘寶賣家,出售這種美容香皂?那衛生間裡的屍骨怎麼解釋?莫非她用人體的脂肪做香皂?如果真是這樣,那也太邪惡了。現在無論如何,她已經觸犯了法律,犯下了殺人罪。也許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正在與某個人吵架,而現在她殺的那個人,就是那個與她吵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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