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雙雙被帶走(第1/3 頁)
何大明反問道:“咱們派出所難道就沒有遇到過這一類的案件嗎?”
白玲點頭:“當然有,這年月隨處遺棄的孤兒那可是不少,有一些人專門找這種孤兒,把他們身之前的東西給拿走然後再將這些孩子遺棄,和易東海同志這起案件差不多,都屬於侵佔他人財物的罪過。”
“一般我們遇到了這種事件,如果當事人願意肯出具諒解書的話,把錢還回去,這事情也算是了結了。”
“當然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出具諒解書的話,兩百四十塊,按照以往的案例來說,大機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白玲之所以說的那麼模稜兩可,
是因為在解放之後,暫時還沒有刑法典,除了一些特殊的刑事犯罪,有專門的條例來治罪之外,如《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汙條例》,
其他罪名的量刑,基本都是由人民法院依靠政策進行酌情考量。
例如在這次事件之中,賈張氏雖然只是口頭謾罵了幾句,而且還有帶罪立功的表現,可是實際判處下來,其罪則很有可能比易中海要高得多,以至於直接槍斃,那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畢竟前方現在正在打仗,後方卻冒出了賈張氏這種不利於團結的話,一定會從重處罰。
“何大明同志,你作為當事人,不知道你是怎麼考慮的?”白玲開口問道,將目光投向了何大明。
易中海在一旁連忙開口說道:“賠錢,我願意賠錢,我願意雙倍賠償!大明,再怎麼說咱們都是鄰居,何大清走的這一年,我對何家兄妹也是頗為照顧,您就幫忙出個諒解書吧。”
“閉嘴!”面對易中海的叫嚷,白玲冷冷開口說道。
很多時候就是因為當事人當時的態度表現的極好,讓受害者當場寫下了諒解書,
而一旦警察一走,這些人便立刻翻臉不認人了。
所以這時候易中海絕對不能開口,只能讓何大明一個人仔細的想清楚。
只不過何大明卻將這個權力交給了何雨柱。
“柱子,這錢是你的,至於這件事情該如何處理,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易中海一聽到選擇權落到了何雨柱的手裡,臉頓時露出了欣喜之色,
比起何大明昨天暴揍了自己一頓,他自認為自己和傻柱還是有些感情的,畢竟在兄妹二人最為窮困潦倒的時候,易中海也曾經救助過他們。
何大明也在期待著傻柱的回答,如果傻柱真的選擇了簽訂諒解書,何大明心裡還是有些失望的,畢竟打蛇不死,自遺其害,既然選擇對易中海動手,那就要把對方往狠裡整。
而只要把易中海給送進了大牢,無論判刑時間的長遠,他的名聲就算是臭了,而且一旦蹲了大牢,軋鋼廠的工作自動也就沒了,
等到他再出來的時候,已經物是人非,所有的一切都要從頭再來。
到那時候,才能讓他感受到什麼叫做真正的絕望。
“哥。”
何雨水在旁邊攥緊了何雨柱的手,一顆心撲通撲通地跳著,等待著對方的回答。
“警察同志,我爹郵寄給我的錢本該就是我的,是不是這樣?”何雨柱終於開口了。
聽到對方的問話,白玲一愣,隨後點了點頭:“的確如此。”
隨後便聽到了何雨柱繼續開口道:“所以說還錢和蹲大牢,這是兩件事情,一碼歸一碼。”
“錢本來就是我的,易中海當然得還給我。”
“而易中海巧取豪奪也是事實,他就應該進監獄,警察同志,我說的對不對?”
聽到了何雨柱的話,不僅白玲愣了,就連何大明也愣了,這小子腦筋轉的挺快的。
隨後便看到了白玲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