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5 頁)
!”
“媽媽,我該怎辦?”
“我也沒有辦法,她又不在這兒,否則,我可以代你說幾句好話。”
“誰知道她跑到哪裡去?”邱志和也插口說:“不知道她會不會去了自殺?”
“媽媽,爸爸,我知道她在哪兒!”康山忍不住叫起來。
“你知道?”邱太太忙著問。
“有一次我和同學們去消遣,我在夜總會看見愛慈。”
“她在那兒幹甚麼?”
“唔!做歌星。”邱志和很是瞧不起。
“唱歌有甚麼不好,如果不是你,她又何必跑出去捱苦?”邱太太在叱罵丈夫:“康山,快把愛慈接回來!”
“現在不行,太早了,等晚上九點鐘,我去夜總會找她。”
明芬在臺上唱歌,她喜唱輕輕的歌曲,正在唱“一見你就笑。”
康山找了一張臺子,找著了那天晚上的侍者。
又給了他二百元。
“請白麗小姐。”
“對不起!先生,白麗小姐沒有來。”
“她今晚休假?”
“她已經不在這兒唱了!”
“不唱了!你知道她去了哪兒?”
“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她辭了職。”
“你知道她住在哪裡嗎?”
“我不知道,不過,那位明芬小姐是和白麗小姐一起住的,你可以問她。”
“明芬小姐?我可以請她到這兒坐嗎?”
“可以的,請等一等!”
侍者走開去,等明芬唱完歌,他走去跟她說話。
明芬看了看康山,皺了皺眉。
不過,她終於走過來了。
“明芬小姐!”
“有甚麼指教?”
“想向你打聽愛慈的訊息。”
“哦!那天你還沒罵夠她,還想鬧到門上去?”
“不,我不是罵她,是我不好,我是應該向她道歉!”
“不用了吧!愛慈不是一個小器量的人。”
“我不單止道歉,而且,我還要接她回家。”
“那更加不必,因為你們的那間房子,是你太太的,她住不下去。”
“明芬小姐,以前我錯了,不過,我並不知道愛慈受的委屈,我冤枉了她,現在我甚麼都明白了!”
“算了吧!邱先生,你已有了妻室,大家不適宜再見!”
“我已經和我太太離婚。”
“甚麼?”
“我太太嫌我冷落她,在外面找了一個情人,今天被我發現了,因此我們決定離婚。”
“啊!你是想和愛慈結合?”
“是的,我們本來是一對情人。”
“太遲了,邱先生。”明芬說:“明天愛慈就要舉行婚禮。”
“你說……”康山站了起來,呆了。
“愛慈明天結婚。”
“她,怎可以……”
“她本來想為你等一輩子,她實在不想結婚,但我天天規勸她,人怎可以孤獨一輩子?”
“……”
“她的未婚夫是個醫生,也是我介紹的,他人很好,和愛慈很相配,”明芬說:“邱先生,如果你關心愛慈,你不應該難過,應該為愛慈祝福。”
“可是我愛她,需要她。”
“太遲了!”
“不算遲,你只要把地址告訴我,我把我的情況告訴她,她一定會原諒我。”
“天奇正在我們家裡,你是不方便去的。”
“明芬小姐,我可以請求你幫助我做件事嗎?”
“甚麼事?”
“明天愛慈就要結婚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