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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拒絕,似乎聽到這個世界在試圖告訴我:我們不需要你,這裡不需要你……我越來越沒有自信,我的心就像被抽乾了一樣,縮成了一團。後來好不容易和一家公司簽了臨時合同,工資沒幾分錢卻足足過了四五個月才支付給我。
不管我經歷了什麼,結論是大家都還活著。曾經把我送到就業安置中心的那個公司依舊在經營,公司裡的同事們也都活得很好,就業安置中心的職員們應該也還都活著。我在內心祈禱:用顫抖的聲音詢問怎麼能讓人蓋章的大媽要是還活著就好了,而剝削我們生活的人要是都死了就更好了。但是對於活生生的生命而言,這麼說本身就是一種罪過。
從幾年前開始,我看開了很多,也學會了如何對抗貧窮。這全都歸功於在就業安置中心進進出出的幾個月以及面試官無情的拒絕。這無數次的、讓我受到很大傷害的、出了很多醜的拒絕彙集起來,變成了我的財富,使我勇敢地站立起來,敢於面對任何的傷害。可以說,我是在無意之間,接受了拒絕的嚴酷訓練。這是就業安置中心提供給我的唯一的“安定”。
即使有人討厭我、罵我,我一事無成都沒有關係。因為我已經經歷了足夠多的拒絕,幾十次,甚至上百次,它們足以滿滿地支撐著我。雖然當時我非常討厭拒絕,但是它們卻保護了我,教我學會了堅韌,這就是把拒絕生活化的效果。
所以,遭到拒絕並不一定是壞事,不必過於傷心。反正生活中,拒絕之類的事情總是無法避免的。這次被拒絕的話,下次一定能對拒絕嗤之以鼻。哼,又被拒了?來吧,我不怕,因為我是把拒絕生活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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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男人不必太酷
現在,誰都不會懷疑“酷”就是“帥”。我曾經為了想裝得酷一點兒或者帥一點兒,痛苦了好幾天,但最後還是沒能“酷”起來。現在有太多人覺得只有“酷”了才好,以至於我一聽到這個字眼就打不起精神。事實上,主張酷東西就是好東西,並因此得到好處的,是那些不負責任、成天只想著花花世界的“君子”;而因此受到傷害的,是那些容易為人際關係而受傷的“小人”。
在戀愛或者性愛中,“酷”也變成了大勢所趨,似乎只有擅長信口雌黃的人才叫酷。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也覺得“酷”就是帥。總覺得應該表現得酷一些,讓自己看起來帥一點兒或者有品位一點兒,卻不知道怎樣裝扮才叫酷,總是盲目地按人們說的去做,感覺卻像穿了不合身的衣服一樣不舒服。還總有人笑我“你為什麼一點兒都不酷啊”,這更加激怒了我的內心,大喝一聲“我也是酷女孩”,並努力嘗試各種改變。後來才知道,他們所說的“變酷”,其實就是在說“別來煩我”,或者“別惹人煩”。
我最後的結論是,一旦怎麼怎麼“酷”的話頭開始出現,千萬不要回頭,立刻全速逃離現場才是上策。因為只有狠毒的人才可以酷,而心地善良的人不但不容易變酷,即便勉強酷酷地戀愛、酷酷地做愛,也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所以,只有在感情關係中處於優勢的一方才可以酷,只有遊刃有餘的一方才可以酷。
也就是說,在戀愛關係中可以酷的一方,是愛得不那麼深,對愛情不怎麼關心、不怎麼珍惜的一方。因此,責備在戀愛或性愛關係中不酷的一方,是非常卑鄙的事情。那其實就像是在誇耀:“我比你受到的傷害小耶!”“酷”這個字眼一旦出現,其實就是使用這個詞的當事人在說“別跟我糾纏”,或者“拜託你別來煩我”。其用法可以解讀如下:
?酷一點嘛。=我討厭死你了。
?我好失望,我還以為你很酷呢。=以為你不黏人才釣你的。失算啊失算!
?讓我們愛得酷一點。=我只做愛,所以忘了接吻和前戲吧。
?我們分手得酷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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