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開普敦(第1/4 頁)
第95章 開普敦
1724年9月15日,開普敦。
當兩艘捕鯨船緩緩駛入開普敦港時,映入眾人眼簾的除了二十餘艘停靠補給的商船外,在碼頭的西側,還停駐了四艘威武的齊國戰艦,而碼頭港務大樓上也升起了一面齊國紅色旭日黃龍旗,在海風的吹拂下,獵獵飄揚。
是的,從7月20日起,隨著首任齊國總督與荷蘭東印度公司末任總督的權利交接完成,開普敦便正式成為齊國黔州海外領地的一部分,尼德蘭人於該地區七十多年的殖民事務就此終結,齊國人終於將南非這片戰略要地收入囊中。
雙方之間的談判,陸陸續續進行了一年多時間,期間談談停停、停停談談,爭執了不知道多少回,最後終於形成了一個令雙方都能夠勉強接受的協議,荷蘭東印度公司將開普敦及附屬領地(包括開普敦、斯泰倫博斯、米爾納頓、德班維爾,以及羅本島在內的六七座城鎮及其附屬土地)轉讓給齊國,而齊國為此,向東印度公司支付了八十萬荷蘭盾轉讓費。
雖然,在幾個月前開普敦尚未正式移交給齊國,但齊國黔州總督區卻已迫不及待地派出了一個陸軍混成營和兩個營的鄉兵在兩艘戰艦的護送下,直接登陸開普敦屬地,提前行使駐軍權和防衛權。此舉,讓當地總督和眾多殖民官員驚愕不已。
有這麼急迫嗎?難道還擔心我們東印度公司硬佔著不走!
可能在齊國人眼裡,所謂的談判只不過是形式上的小插曲,不管荷蘭人同不同意,在他們看來,開普敦其實早就是大齊帝國既有的領土了。談判嘛,只不過是履行個手續,讓齊國人更加名正言順罷了,畢竟大家都是文明世界的一員,對某處土地法理上的統治權有時候也挺重要的。
阿姆斯特丹的十七人委員會在與齊國駐聯省公使互相確認了雙方彼此擬定的轉讓合約後,便很痛快地簽字蓋章,迅速明確荷屬開普敦殖民地的地位,料理此間的一切首尾。
如今,最終結果終於塵埃落定了,齊國人以一個不菲的價格購得了開普敦殖民地,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則獲得了齊國人的承諾,該港將如同巴達維亞、馬六甲那般永久向東印度船隻免費開放,即齊國人將開普敦闢為自由港,允許東印度公司往來的商船自由進出,獲得必要的物資補給。
除此之外,雙方還對開普敦地區數萬移民做出了妥善安排,他們可以在三年內選擇是否加入齊國海外領地國民身份,也可以選擇自由離開,齊國不得硬性阻止。
另外,荷蘭人還獲得了另一個重大的有利條件,原荷屬南非殖民地境內的荷蘭新教堂得以繼續保留,牧師仍可繼續主持宗教活動,發展信徒。但前提就是,必須接受齊國民政宗教事務處的指導和管理。
老實說,為了給數萬移民爭取到這個權利,荷蘭人還是付出了很多其他方面的代價用來交換。因為在他們看來,即便開普敦成了自由港,可城市內沒有新教堂、沒有牧師的話,心靈將沒有寄託,這對他們來說仍然是一件極為失敗、不可想象的事情。因此反覆爭取之下獲得了這個權利,一度讓齊國人感到非常困惑,你們荷蘭人不是信仰金錢和財富嗎?一時間便覺得這幫人真是宗教瘋子,有點不可理喻。
不過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失去了經營多年的荷屬南非殖民地,但他們往返東方的航線上還是有許多據點可以補給和停靠。而且這些據點還不用他們再花費額外的建設費用和武裝保衛費用,就能自由進出齊國人的港口,就實質上來說並未有多大的損失,反而節約了不少固定成本。
同時,將東印度群島和南非屬地“轉讓”給齊國,還獲得了齊國的友誼和信任,更進一步加強了雙方的貿易往來。故而,他們此後生意照做,市場也沒有丟失——甚至會有所擴大,那麼還有什麼可遺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