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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役作戰保障,一般包括:戰役偵察、通訊聯絡、電子對抗、對核、化、生物武器的防護、工程保障、戰役偽裝、以及氣象水文保障等。上述戰役作戰保障內容,以及組織保障的方法,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學綱要》、《戰役學教程》、《軍隊指揮學》和有關教材上,都分別作了詳盡的論述,本節就不再贅述了。但是從城防戰役的特點和作戰需要來看,還須特別加強城市管理。未來作戰,搞好城市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對城市防禦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城防指揮員及指揮機關必須把戰時城市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採取有效的措施抓緊抓好。城市管理根據城市的實際情況,必要時,可以組織一支由武裝警察,城市警備部隊和民兵群眾,及一定數量的主力部隊參加的軍警民一體的城市管理隊伍。其主要任務是:執行城市糾察、巡邏和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組織交通調整勤務,保障安全、有秩序地疏散隱蔽人員和前送後送;加強對城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維護偽裝紀律,嚴格監督執行燈火管制和保密等有關規定;加強水、電管理和使用等等。
戰役後勤保障應平戰結合,軍需民用兼顧,統籌安排,搞好物資儲備;軍民結合,統一組織做好衛勤保障;充分發揮地方技術力量,組織好技術保障;綜合使用各種運力,加強對運輸線的防衛,實施有效地交通運輸保障。城市防禦戰役後勤保障,任務十分艱巨,組織指揮極為複雜。既要保障野戰兵團和城市守備兵團,還要保障空(海)軍及地方兵團;既要保障外圍部隊的反覆爭奪,又要保障市區部隊的頑強堅守;既要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還要協助城市人民政府搞好軍需民用生產等等。儘管城市的人力、物力資源豐富,後勤保障潛力雄厚,而且戰前準備比較充分,但是由於保障的頭緒多,範圍廣,時間長,特別是對於數十萬,甚至幾百萬守城軍民藏、打、吃、住、用的一切需要,單純依靠城防戰役軍用的後勤力量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把集聚在城市的廣大人力統一組織起來,把物資和技術力量有計劃地利用起來,建立以軍隊後勤專業隊伍為骨幹,以地方專業力量為基礎的軍民結合的後勤整體保障體制。未來城防戰役,還應重視加強後勤防衛。城市防禦戰役雖有廣闊的空間,但受城制約,作戰地區比較固定,人力、物力相對集中,後勤配置目標較為明顯,易遭敵來自地面和空中的殺傷破壞,如不加強防衛,勢必影響保障任務的完成。為此,城防戰役指揮員必須區分必要的兵力來確保後勤部署的穩定,既要加強地面防衛,又要加強空中防衛,切實使後勤保障系統安全、高效地運轉。城防戰役指揮員和指揮機關,無論組織戰役作戰保障還是戰役後勤保障,都須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全面而有重點的保障‐‐城防戰役保障,不能只注重某一軍種,某一兵種和某一種武器系統、一種作戰樣式、一個方向、一個防區和一個時節的需要,而且也不得只注重城防戰役軍團的保障,忽視對城市人民群眾的保障,必須統一安排,實施全固保障,防止顧此失彼。如果忽視或放鬆、遺漏某一項保障,都會使作戰行動受到影響,甚至造成嚴重後果。但又必須分清主次,區別急緩,實施有重點的保障。避免平均使用保障力量。為此,城防戰役指揮員應根據戰役任務、敵情、戰場條件和保障力量情況,實施全面而有重點的戰役保障。並集中主要力量保障對戰役全域性具有重大影響的作戰行動,特別要優先保障外圍作戰和主要防禦方向、主要防區、主力部隊和作戰的關鍵時節。
二、發揮軍民整體保障的效能‐‐城防戰役軍團編成內的各種專業保障部隊,裝備有先進的技術器材,有經過專門訓練的技術人員,有較強的保障能力,是遂行作戰保障的骨幹力量。但城防戰役軍團的戰役保障力量受編制所限,器材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