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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防戰役軍團對建制和加強的炮兵,通常作如下的區分和編組‐‐方面軍直接掌握大部炮兵,編成數個炮兵預備隊和反坦克預備隊,配置在城市外圍、主要方向上,便於隱蔽和機動使用的地域,以適應情況發展的需要,而將部分炮兵加強給主要防禦方向的集團軍。
集團軍通常將部分壓制炮兵加強給外圍主要方向師,以少量適合城區機動使用的炮兵,加強給城區防禦部隊,直接掌握大部炮兵。集團軍應編組機動炮兵群和炮兵預備隊,視情況可建立支援炮兵群和縱深打擊機動炮隊。集團軍機動炮兵群通常配置在城市外圍戰役縱深內便於遂行任務的隱蔽地域,並在選定的數個陣地中,便於遂行主要任務的陣地上預先展開;炮兵預備隊通常配置在城市外圍戰役主要方向的縱深內便於隱蔽、機動和遂行任務的地域;支援炮兵群通常配置在外圍主要防禦方向戰術縱深內,便於全般支援的地域。集團軍反坦克炮兵,大部向下加強,部分直接掌握。在保障外圍各師有足夠的反坦克力量前提下,集團軍編組1‐‐2個反坦克預備隊,其配置地域通常在外圍和城區受敵坦克威脅大的方向和便於遂行任務的隱蔽地形上。
方面軍和集團軍編成內的戰役戰術飛彈部隊,由本級指揮員直接掌握,通常配置在戰役縱深內便於隱蔽、機動,附近無重要目標的地域,距城防前沿約90‐130公里。
三、城防戰役指揮員在運用炮兵是應掌握以下問題:
(一)全面且有重點地組織炮兵火力‐‐城防指揮員應統一組織野戰炮兵、守備炮兵和民兵炮兵的火力,把戰役戰術飛彈、遠端炮兵與近程炮兵火力結合起來,直瞄與間瞄火力結合起來,外圍與城區火力結合起來,炮兵與空(海)軍火力結合起來,火力與障礙結合起來,構成遠、中、近多道,全方位有重點的火力配系。
根據城防戰役特點,組織炮兵火力,通常按制止敵對外圍的突破、制止和打破敵之合圍、支援堅守城區作戰等階段,先主要方向,後次要方向,先外圍後城區的程式具體組織,將炮兵的主要兵力、火力,集中使用在主要防禦方向、主要防區內安危相關地段、戰役戰術要點和主要目標。城防指揮員除以一部炮兵加強外圍堅守兵團外,直接掌握的炮兵,亦應重點部署和使用在外圍,使之在主要防禦方向、戰役重要階段和關鍵作戰行動中形成最大的火力密度,以增強火力打擊威力。
(二)掌握強有力的炮兵機動力量,廣泛實施兵力、火力機動
城防戰役作戰時間長,炮兵部署相對集中,作戰損耗大。為保持火力打擊能力,保障守備集團和機動集團的作戰行動,從被動中爭取主動,必須掌握強有力的炮兵機動力量。這些機動力量,不應從戰役一開始就全部投入使用,而應根據戰役發展和炮兵損失情況,陸續投入作戰,並重點用於主要方向、重要目標和決定性作戰行動。壓制炮兵主要用於外圍封閉敵突破口、制止敵之合圍和反突擊、反空降、替換損失嚴重的炮兵等。反坦克炮兵主要用於受敵坦克威脅大的方向和重要地區的反坦克作戰。戰役戰術飛彈主要突擊對戰役全域性具有重林影響和對我威脅較大的目標,以及易於奏效並難以恢復的目標。如指揮機構、電子戰設施、核發射裝置等。為充分發揮炮火威力,集中打擊主要目標,應廣泛實施火力機動。當火力機動不能滿足作戰需要時,應及時調整炮兵部署,靈活實施炮兵兵力機動。兵力機動時,應加強偵察、偽裝、通訊和電子幹擾,廣泛實施佯動,隱蔽行動企圖,正確區分道路,搞好運動保障和對空掩護,並儘量利用夜暗和不良天候,迅速、隱蔽地進行。
(三)靈活地實施炮兵指揮
城防作戰,炮兵建制單位多,炮種複雜,外圍和城區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