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部分(第1/5 頁)
被調查的物件劉利,此時成為了受害者,而發表文章的記者和報社的發行主任,竟然是被人僱傭的搶手,縣裡的企業家是本次事件的幕後主使者,同時,此事居然還牽扯到了縣局的領導。
不但如此,之前的小警察竟然搖身一變,成為了三級警監,警監一級的警察,市裡根本無權查處,想要調查這種級別的警察,只能是省裡發話。
從腦海裡面捋了捋資訊,高新臣看著劉利:“劉警官,剛剛林副局……嗯……林萬森說他對你行蹤的掌握,是由一個叫趙雪穎的人提供的,你看?要不要把那個趙雪穎找來問一問?”
“不用問了,趙雪穎是我們食藥環偵查大隊的教導員,而林萬森是分管食藥環偵查大隊的常務副局長,趙雪穎向他彙報我的行蹤,完全符合情理,這沒什麼好問的。”
聽到劉利拒絕聯合工作組傳喚趙雪穎,林萬森有些著急:“為什麼不傳喚趙雪穎啊?她如果不把劉利的行蹤告訴我,我又怎麼會……”
說到這兒,林萬森停下了後面的話,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劉利:“難道……趙雪穎把你的行蹤告訴我……是你授意的?對?一定是這樣,要不然的話,她怎麼可能對你的行蹤瞭解的這麼一清二楚?”
話音落下後,林萬森臉上閃過一絲苦笑:“想不到,我竟然栽在了自己老部下的手裡,唉……玩了一輩子鷹。今兒居然栽到了兩隻小麻雀身上……”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如果你在得知邵萬英派人跟蹤算計我的時候,沒有主動湊過去,又豈會有這個下場?”說完這句,劉利感嘆道:“不要怨天尤人了,林萬森。假如你們的計劃成功了,你可曾想過我的下場?”
……
縣局的民警,都知道市裡的聯合工作組來調查劉利的事情了,就在大家猜測,劉利會不會被工作組帶走時,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報紙門”事件的主角劉利,一點事情都沒有,而常務副局長卻因為洩露案件內幕、報復、陷害部下,被市裡的工作組帶走了。同時被帶走的還有邵萬英、馮愷、譚耀明。
就在林萬森等人被帶走後,市電視臺的記者,來到縣局,想要採訪劉利,不過,劉利拒絕了採訪,而是讓記者去第一購物中心採訪林一單。
按照劉利的指引,市電視臺的記者。來到了縣第一購物中心進行採訪,結果。巧遇了地營鄉的田亮宗和林雙雙,得知了記者的來意後,林一單、林雙雙、田亮宗分別接受了採訪。
在採訪中,田亮宗爆料,稱他之前確實接受了《辰州早報》記者的採訪,但是報紙上登出的新聞。和他說的根本就是兩樣,他被拘留不是因為反對劉利開槍,而是因為無證拆割機動車和報廢車。
當採訪林雙雙的時候,記者問她,關於報紙中刊登的劉利和她同//居的事情是否屬實?林雙雙找出了自己當時從網上釋出的招租資訊。以及和劉利簽訂的租房合同,她告訴記者,當時劉利只是租了她的房子,事後,因為工作變動,劉利退租了。
至於報紙刊登劉利羈押第一購物中心兩名大廳經理,並涉嫌刑/訊/逼供的事情,林一單親自做了解釋,稱兩名經理為了金錢利益,故意從超市裡銷售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和飲用品。
由於劉利在執法的時候,公事公辦,沒有手下留情,將兩名涉案的大廳經理羈押回縣局,造成了這兩名大廳經理家屬的不滿,之後在報社記者馮愷的蠱惑下,說出了誣陷劉利的話語。
劉利從購物中心帶走那兩名大廳經理,以及從縣局進行審訊的時候,都有監控可以查詢,林一單稱自己曾親自檢視過監控,沒有發現劉利等人對涉案經理用刑,如果記者不相信,他可以讓記者看一下當時的影片。
對於報刊裡提到的林家村那些商販,記者沒有去採訪,因為市局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