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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回憶了下在國外交的四個男朋友,第一個,是跟我一起出國的學長,交往了一年,因為彼此都沒有感覺,便平和分手了;第二個,是本地的英國青年,交往半年,因為觀念不同,也好聚好散了;第三個,有著一定的傳奇色彩,交往了三個月,他被一位男性朋友掰彎了;第四個,時間最長,給我留下的記憶也最鮮明,同樣是來自a城的留學生,我和他因為分擔房租住在同一個屋簷下,隨著時間的相處,順其自然地在一起,在一起了兩年了,不過最終還是沒有修成正果,原因是他的初戀回來找他。他初戀是她的青梅竹馬,跟某英國籍的法國人搞大了肚子,專門從巴黎跑到他這裡來,哭鬧著求他收留她,說自己被那法國人給拋棄了。
這情形我看著熟悉又好笑,二話沒說就分手了。
如今,偶爾有人跟我提起他,說他的初戀已經生了個金髮碧眼的混血女娃娃,三人上街,總能吸引到各類探究的目光。
邊疆以前老說我薄情,我思前想後,覺得挺有道理的,在英國6年,開始4次無關痛癢的感情,然後又無關痛癢地結束,好像這些感情都不是發生在我身上似的。
在國外認識一個可愛的瑞士姑娘,她埋怨我對感情不認真,我全身上下地檢討自己後,為自己辯解說我其實認真了,我抱著結婚為目的的心態去交往,我在跟他們交往過程,努力扮演好女朋友的角色,如果這樣子還不算認真,我還真不知道認真是什麼東西。
瑞士姑娘搖頭說:「沒有投入感情的戀愛,即使付出努力,也不算認真。」
我被糊弄了,說了半天,原來她話裡的「認真」跟我理解的「認真」不一樣,我回顧下自己的感情史,其實我也有過她定義的那種「認真」,只不過,有句話是這樣子說的,認真你輸定了,而我尤其是典型,慘敗收場,一頭撞在了南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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