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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那些美國情報部門的特工,也就是美劇中鼎鼎大名的cia、fbi們用的還要先進!
防水,抗干擾,待機時間長達72小時,可持續工作12個小時,而且普通的金屬探測器都難以發現它的存在,比市面上流行的骨傳導耳麥強多了。
雖然骨傳導耳麥在通話時更加隱蔽一些,傳聲時不容易被別人聽到,要比這種比較傳統的藍芽耳麥更好一點。
可骨傳導耳機是利用人體內骨的振動傳導聲波的,而不是利用空氣的振動,所以它可以減少外界噪音的干擾。
但是卻只能把佩戴著骨傳導耳麥的本人聲音傳給別人,而無法清晰的將戴著耳麥的人,周圍環境中的其它聲音傳過去。
如果林晨用骨傳導耳麥的話,那麼他周圍的聲音就無法傳給隱藏在暗處的阿木,等於讓阿木變成了“聾子”。
何況骨傳導耳機,是將聲音轉化為不同頻率的機械振動,透過人的顱骨、骨迷路、內耳淋巴液傳遞、螺旋器、聽神經、聽覺中樞來傳遞聲波。
要是把骨傳導耳機做成米粒大小,放入耳道里面,發聲的時候就在耳道里面動振動,那會是個什麼情況?
一粒米在耳朵裡面狂跳的情景,隨便想想都會令人渾身發寒!
一個不好直接戳破耳膜都有可能!
這可不是正常人願意見到的事情。
林晨將膠囊耳麥拿在手中輕輕一捏,開啟了裡面的電源開關,就把膠囊耳麥塞進了耳孔裡,側著頭張合幾下嘴巴,讓膠囊耳麥順著耳道,滑進耳道深處,讓別人從表現上看不到膠囊耳麥的影子。
他又張合了幾下嘴巴適應了一下,感覺沒有明顯的不適反應,這才接著把他扔在洗手間裡那面買回來沒用過兩次,比手掌略大一點的長方形梳妝鏡給拿了起來。
咔咔幾下拆掉了鏡子的鏡面和支架,留下一塊平整的金屬外殼放在茶几上。
然後他又從一個塑膠資料夾的塑膠皮殼上,輕輕揭起了一層透明的薄膜,小心翼翼地貼在拆了鏡面和支架的鏡殼內側……
林晨就這樣拆東牆補西牆,把電動剃鬚刀、mp3和手錶等等,好幾樣小東西給拆成了一堆零件。
接著他又從這些零件中,找出了一些表面上看上去很普通,但電路介面和電路晶片比較特別的模組化部件,在茶几上搗鼓了十來分鐘。
一隻東拼西湊出來的大螢幕智慧手機,就出現在了他面前的茶几上!
“呼~”林晨拿起這隻用光他在虛影網路上,努力積攢起來的所有積分,七拼八湊出來的智慧手機,深深地撥出一口長氣,在褲子上擦了擦手心中滲出的汗水。
他不是什麼特工,更不是訓練有素的間諜,在面對很可能會被長期禁錮在這異國他鄉不見天日,甚至可能會被人間蒸發的危機,他只能用其所知,盡其所能地搏一次了。
抬頭看了一眼電視螢幕中的監控畫面,見所人都沒有什麼特別的舉動,他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按下了手機的電源開關。
如果以安全的角度考慮,按照周密的計劃進行思考,現在這個時候並不是他組裝這隻智慧手機的最佳時機,更不是開機的好時候。
可是他現在必需隨時與外界保持通訊聯絡,特別是一個重要的電話,他一定不能錯過。
他接下來的一切行動將要如何開展,甚至是他以後的命運會怎麼發展,很大程度都取決於他能不能接到這個電話!
“阿木,你能聽見我說話嗎?”設定好智慧手機上的各項設定,林晨立即透過膠囊耳麥,呼叫起隱藏在暗中的阿木。
“yes。”一聲輕微但卻清晰的電子合成音回應在林晨的耳朵中響起,語速不急不緩,發音很是標準。
“阿木”可以說是現在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