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觀禮(第2/3 頁)
論的人正是他。
“二哥,你的計謀未必成功。”
“成功了當然好,不成功可在擂臺上揍他一頓。哼,成與不成,這個啞巴虧他都吃定了。”
“那個女子確實招人!”
“老大,你也喜歡?”
“誰不喜歡?不過,既然是二弟捷足先登,我成全他。三弟,你確信?那個夥計真的是那樣說。”
“確定是那樣說。不過,是真是假確是無從判斷,也有一種可能是與夥記熟,替他解圍。不否認跟陳家有關,或是外戚,或與陳家有過什麼交集。”
“關鍵是那個小主,是男人還是女人?”
“呵呵,怎麼可能是男人”
“是女人也不對,明知道這個女子存在還跟這個小子交往?況且陳家是城裡的大戶……那種女子會看上他?”
“我也覺得可疑,一顆金丹,至少值幾萬塊靈石。”
“夥記的話存疑。”
“三哥,你猜一下,那個小子有多大年齡?”
“十七。”
“最多十六。”
“最好不要低於十五歲,否則就前功盡棄。”
“怎麼可能,十五歲突破聚氣已經是逆天之舉了。”
“沒有突破聚氣,羞辱他豈不是更容易。”
“我傾向十六。”
“老二,你說你那天吃虧是因為他採用點穴的手法……但我橫看豎看,看不出他有這方面的能力。看他那個小樣,即便是聚氣也可以憑蠻力制勝。”
“那天若不是在玄生堂,那個夥記沒有說那些話……你知道,就憑我們兩個人的實力,一定讓他缺胳膊少腿。”
“無妨,明天當著眾人的面……羞辱更加徹底。”
“管他規矩不規矩,敢上臺往死裡整。”
“那也不好,畢竟是在吳家。”
“那還叫什麼挑戰?所謂挑戰就要分出勝負,要分出勝負就要全力而為……”
“很簡單,上場就下狠手,不給他人制止的機會。”
“好。”
就在他們說話的功夫,第二場比拚已經宣告結束。吳夢林和吳夢辰比,是吳夢林勝出。
第三場是吳夢良和吳夢可,之前兩人就商量好。吳夢可選擇的是一柄木質的劍,穿一身雪白的練功服格外奪人眼球,她手持木劍往擂臺上一站……臺下的小子一個個看痴了。吳夢良是男子,選用的是木質大刀。
隨著一聲令下,刀劍相擊,吳夢良的刀勢大力沉,吳夢可的劍輕盈灑脫。那刁鑽的劍招得益於輕盈的步態,由此便可以投機取巧。吳家人看明白了,那不是吳家家傳的武技。
“咯咯咯,可可要贏這一局。”
吳夢捷都能看出,那其他人豈能不知?於是她又找事。
“壞人,做人不能厚此薄彼。”
高揚假裝聽不見。
吳夢捷一生氣,一腳踢在他的小腿上。
於是,高揚便回頭說:“就厚此薄彼,你能怎麼滴?”
“打你。”吳夢捷揮拳要打卻聽高暢說,“想學我可以教你。”
“死一邊去。”
吳夢捷不給高暢面子,卻將舉起的拳頭收回。
擂臺上,吳夢可一個騰挪,劍抵在吳夢良額前。於是,李國文判吳夢可贏第三場。
第四場,上臺的是吳夢龍和鄭浩,鄭浩是外戚,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兩人一上場就打嘴仗。
“小子,平時看你臭屁的樣子,我早就看你不順眼了。今天是光明正大,當眾揍你。小心你的屁股被揍開花。”
上場就打嘴炮,前所未見。
周圍響起善意的笑聲。
“該小心的是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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