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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做武人。”
我說:“那他是想做個文人?”
慕言放開手:“也許他只想做一個販夫走卒。”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堅信,人不能毫無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問個為什麼。比如說當廚房做了我不愛吃的菜,我就跑去問掌勺的師兄為什麼。為什麼今天不做炒土豆絲呢,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什麼呢,堅持問上一個時辰,一般來說,第二天我們的飯桌上就會出現炒土豆絲。這件事告訴了我們求知慾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從十四歲到十七歲,期間三年,我多次回憶自己為什麼會喜歡上慕言,結論是他在和我毫無關係的情況下,七天之內連救了我兩次。君瑋認為我的喜歡不純粹,只是說著玩玩,而真正的喜歡應該沒有理由不問原因。可我覺得理由之於喜歡,就像基石之於樓閣,世上從來沒有無需基石的樓閣,也不應該有毫無道理的喜歡。我對慕言的感情建立在兩條性命上,這就是說,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該有東西比它更加純粹強大。君瑋無法理解我的邏輯,主要是因為他自身沒有邏輯。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湧泉之恩無以為報,九州的規矩是,無以為報時我們一般以身相許。如果那時我意識到自己情竇初開,在慕言出手相救時就已默默喜歡上他,一定會把自己許配給他。可那個恰好的時刻,在他的手離開我眼睛時,我心如擂鼓,卻不知擂鼓的原因。
我問他:“你剛才為什麼要救我呢?”
他說:“你還是個小姑娘,只要是個男人就不能對你見死不救。”
我說:“如果我是個大姑娘呢?”
他轉身將我拉進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
我本來有絕佳的機會,但沒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這個機會仍一無所知,只是傻傻地看著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晌說:“哥哥,我沒有什麼可以報答你,我送你一幅畫好麼,我畫畫畫得還可以,你要我給你畫副畫麼?”
洞裡光線正好,他微微偏頭看我:“哦?”
偏頭的角度和說話的聲調都是那樣恰到好處。
我頓時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現一番,四處尋找,可恨洞裡沒有筆墨。雖可取火堆裡的木炭做筆,在草紙上畫一副炭筆畫,可前幾天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紙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紙片,勉強能在上面畫個雞蛋,畫人就實屬困難。
慕言看我在洞裡尋找半天,拿著一疊草紙不知所措,大約明白,不知從哪裡取來一根木棍,遞給我道:“用這個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畫來報答我,畫在地上也是一樣的。”
我握著木棍研究了好一會兒,顫顫巍巍下筆,但好比一個繡花的絕世高手,即便再絕世也無法用鐵杵在布匹上織出花紋,我和她們遭遇了同樣的尷尬。我本意是想畫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兩個黑衣人的英姿,畫完後,他端詳半天,道:“這畫的是什麼?像是一隻猴子跳起來到桃樹上摘桃,又像是一頭窈窕的狗熊試圖直立起來掏蜂窩……”那時我給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將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樹畫得如出一轍的自以為很會畫畫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畫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卻始終沒有辦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對我的印象。君瑋說:“也許他覺得你畫出一個東西,能夠像任何一個東西,這很有才華呢。”君瑋能有此種想法,說明他已是一個劍客的思維,而畫畫和使劍的不同之處就在於,若使劍,你使出一招,在眾人看來可以是任何一招,這就是絕世的一招劍術。而畫畫,你畫出一個東西,在眾人看來可以是任何一個東西,這幅畫就賣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運指使,在一起待了將近六天。第六天夜裡,我入睡後,他離開了山洞。我獨自一人在洞裡等了四天,但他沒有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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