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部分(第3/4 頁)
芬妮徹底破產。但是斯蒂芬妮梅爾和繆斯解約之後才發現,自己居然沒有“暮光之城”系列的使用權。因為按照繆斯出版經紀公司的解釋,它們才是“暮光之城”所有故事情節的原創者和人設的擁有者,斯蒂芬妮梅爾只是在繆斯的協助下完成了作品的撰寫而已。繆斯願意保留斯蒂芬妮在前五部作品的署名權,但是如果斯蒂芬妮要使用“暮光之城”的相關設定或創作相關作品就必須得到繆斯的授權。顯然,繆斯對這個“貳臣”是不可能通融的。而斯蒂芬妮卻主張“暮光之城”作品的全部版權應該是自己獨享的,繆斯及第三方謝爾曼影視娛樂集團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很快雙方的律師就安排了一次會談,原本傑德是不需要出席這個層級的會議,可傑德還是打算說服斯蒂芬妮梅爾不要再繼續糾纏。
“梅爾女士,我沒想到我們的友誼最後是這樣的一個結果。”傑德頗為感慨地說道,說完他拿出了一份檔案,遞給了斯蒂芬妮梅爾,“這是我當年為《暮光之城》創作的大綱及部分細節內容,這些內容分別在美國編劇工會和美國國會圖書館註冊過,相信你的律師也會為你去核實。你要注意的是,它的註冊時間遠遠遭早於你所承認的《暮光之城》的創作時間。也就是說,即便當時我沒有找到你,你的作品也侵犯了我的著作權。當時我找到你的時候,你還只有作品的雛形,是你利用我的大綱和細節設定完善了《暮光之城》。而在後續的創作中,我們也利用電子郵件討論了情節的走向,而我為你的後續創作提出了許多很關鍵的意見。最最重要的是,你當初與繆斯簽署的協議就是放棄了《暮光之城》的相關權益。”
傑德將一份份檔案遞了出去,最後淡淡地說:“梅爾女士,我希望你能退出這場訴訟,因為你必定敗訴。有這份心思和我們糾纏合約問題,不如好好地創作你的下部作品。而且我有個訊息想告訴你,我們已經找到了合適的作品,她將繼續創作‘暮光之城’系列作品的主線小說。同時前傳及幾個人氣角色的各自衍生小說也在尋求對應的作者。你未能創作出來的作品,我去找人替你完成;同時,你未能達到的高度,我也會找人去替你完成。”
斯蒂芬妮梅爾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她當然明白傑德給他的幫助有多大。如果不是傑德的幫助,那麼《暮光之城》最終只會是一部愛情小說罷了。但是因為傑德的參與,整本書已經被提高到“血族與狼人族的種族史詩”級別了。但是斯蒂芬妮不願放棄到手的財富和名氣,冷冷地拒絕道:“我要撕破你的偽善面具,讓世人看清楚你的虛偽!”
傑德沒有再說什麼,起身將檔案交給了己方的律師,囑咐道:“我們不僅要勝訴,更要法庭頒佈禁制令,禁止梅爾女士有生之年創作任何和血族及狼人有關的小說。”
☆、340·輸贏已經不重要
對於一個娛樂工業十分發達的國家來說;美國的很多娛樂產業其實早已經是流水線作業了。最簡單來說;影視行業的劇本創作就是一個流水線工作。一般是由creator(主創)提出故事大綱、情節線和基本設定;然後由陣列writer(主筆)們將這個大綱跟完善掉。而在美國,涉及到著作權歸屬和獎項歸屬都是認定creator而非writer。雖然writer們有署名權;但是他們只享有基本工資而不像creator能拿票房分紅。
同樣在出版行列也是這樣;一些系列書籍的實際版權都是在某個創意公司手裡;他們找不同的槍手作者來完善這本書。主線故事、支線故事、前傳後傳、衍生作品……諸如此類,槍手作者當然也能署名也能拿基本稿酬,但是他們卻沒有整部作品的支配權。一旦創意公司不再需要他們,他們就必須轉型去寫其他小說了。
而梅爾斯蒂芬妮事實上就是“暮光”系列的版權是歸傑德謝爾曼投資的洛杉磯魔幻文學創意基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