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十六)(第2/2 頁)
“這個狗東西,我上次就說要把他幹掉了,這回別再猶豫了,乾脆一了百了。”
林子哥考慮了一下,覺得這麼幹還是有風險,萬一王文緒留下了遺書,或者和自己家人交代了什麼,只要他一死,事情就有可能敗露了,所以決定換一種方式解決。
幾天之後,幾個人把四支獵槍,用之前那個煤氣罐裝好,找到了王文緒,決定和他好好談談。
孫德林告訴王文緒:“二哥把事和我們說了,我們幾個研究了一下,你也別管那個案子是誰幹的,現在我們決定一起出錢,把你那支槍買了,這是四千塊錢,你先拿著。”
接著孫德林開啟了煤氣罐,把四支獵槍拿了出來:“現在這四支槍,都是我們的了,我們早就決定金盆洗手了,現在當著你的面,直接把這四支槍銷燬。”
說完這些之後,孫德林把四支獵槍,扔到了旁邊的一條河裡:“從現在開始,我們都金盆洗手了,以後肯定不作案了,不過大家兄弟一場,你有啥事喊一嗓子,也都沒毛病。”
其實王文緒過來找二哥,目的並不是想要那幾千塊錢,而是有點後悔了。
自己沒槍沒團伙,一個人啥都幹不了,這半年都快窮瘋了,王文緒只是想找個藉口,重新迴歸團隊。
結果大家壓根沒給他機會,因為不管在任何團隊裡,一個人只要是出現過背叛,那麼基本上就是零容忍了。
接下來孫德林團伙的所有人,和大部分悍匪的最初想法一樣,狠狠的整一把之後,有了錢就改走正道。
在那個年代,七萬塊錢已經不少了,四個人都想到此為止,畢竟已經有本錢了,誰都不想再出去拼命。
孫德林看中了一個生意,就是去倒騰牛,三弟孫德松也迴歸正途,幹起了服裝生意,而且還處了一個女朋友。
汪老三跟情人過起了平靜的小日子,還是保持著每天十瓶啤酒,同時也考慮著要乾點啥正經買賣。
最給力的是二哥汪家仁,有了錢之後,他一頭就扎進了夜總會。
二哥特別喜歡這種紙醉金迷的感覺,自己已經一把年紀了,年輕的時候吃糠咽菜,現在必須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當年去夜總會的,大多數都是成群結隊的年輕人,所以二哥的出現,簡直就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不管是誰看到他,都會忍不住多瞅幾眼。
而且二哥的愛好也很獨特,別人到這種地方來,基本上都是喝啤酒和洋酒,但是二哥只喝白酒。
別人過來都是點一些小吃和果盤,二哥覺得這些太Low,必須得吃炒菜。
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當年沒有外賣,夜總會也沒有廚師,只能是小姐和服務生跑到附近的飯店,點完菜之後再端回來。
估計當時整個瀋陽市,只有二哥這麼幹,在夜總會里喝白酒吃炒菜,這就是實力的象徵,要的就是與眾不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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