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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兩千斤,心裡羨慕得不行。有那膽子大的人家便買了一兩回來試種。
除此之外,還有些家境不錯的人家也想種出西紅柿,便也買了不少。
倒是那神仙種子,價格太貴,普通人家根本買不起,而且也不划算。
一兩種子可以種一畝三分,但是一畝三分的西紅柿也就能賣四吊錢,種子卻要二十兩,誰傻啊,做這種虧本買賣。
林文和放出話好幾天,也沒人問津。
直到四天後,縣令帶來皇上的嘉獎。
縣令將西紅柿進獻給皇上,並沒有提到這東西是神仙賜的。
當今是個明君,可他今年已經四十有三,身體大不如前,如果因為他獻了神仙種子,自己固然能得重用,但那樣他反倒成了走邪門歪道的奸人,只要是正經從科舉考上來的文官都愛惜自己的名聲,是不屑與神鬼扯在一起。
縣令只說這西紅柿是山上的野果,由他轄下的百姓悉心種植,特來進獻給皇上。
御膳房做了幾道新鮮菜,皇上嘗著不錯,便賞了他一百兩銀子。
縣令倒也不貪,轉手就拿了一百兩銀子給林文和。
這事在京城沒有激起任何波瀾,在那些政客眼中,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在屏山百姓看來,卻是一件極有面子的好事兒。
得皇上親自誇獎,那是多麼榮耀的一件事。說出去都有面子。
屏山那些大戶人家得知林文和這邊還有神仙種子,也不嫌貴,直接就拿人過來買。
林文和之前剩的六兩半瞬間被瓜分。還有幾家沒買到,就改為買那一兩500文的新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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