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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工業靈魂(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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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軟體方面的專利不難繞開,不像硬體的專利,不少硬體都一大堆專利,很多還是無法繞開的根本性專利。

雖然工業軟體,有別於一般的民用商業軟體,但黃修遠還是有信心,可以和外國公司分庭抗禮。

一般只要自主產權的專利,佔據軟體整體的專利,在30左右,基本上就可以實現專利的互相豁免。

即同一型別的公司之間,由於互相使用了對方的專利,雙方在專利上達成相對平衡,只能豁免對方使用自己的專利。

類似於華為和高通之間,一方面可以遏制對方的專利壁壘,另一方面,可以減少專利使用成本。

黃修遠就是打算透過這種方式,大量搶注專利,形成一道專利護城河,說不定可以反過來,收對方的專利費。

這就是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其實軟體類的技術,只要下定決心,在有人有錢的前提下,搞本土化代替,沒有什麼不可能。

參考一下,商業軟體的情況,就基本可以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一行業的“借鑑”蔚然成風。

就是因為軟體的專利,很難做到不被模仿,也很難因為對方的模仿,而告對方侵犯專利。

舉個栗子,假設甲公司開發了一個軟體,透過ab+bb的程式設計方式,實現功能app;另一邊,乙公司看到這個軟體不錯,於是讓程式設計師透過b+b+a+b的方式,實現了差不多的功能app。

那乙公司在這一過程中,是否違反了專利法?

答案是:沒有。

因為功能是不能申請專利的,能申請專利的部分,是實現功能的方式,即技術創新。

而軟體程式設計,又不像化學材料,要繞開專利,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或許工業軟體的專利,才有一些專利難題,但也僅僅是有些麻煩,還沒有到舉步維艱的地步。

真正制約國產工業軟體的難題,不是技術上的難題,而是軟體的市場和生態。

工業軟體和商業軟體不一樣,工業軟體非常封閉,而且開發工業軟體,需要本身有不弱的工業設計經驗。

在這一方面,西方國家有明顯的先發優勢,透過佔領市場,以及牢固的生態,讓後來者難以插手這個市場。

黃修遠從一開始,就打算另起爐灶,自然不會忘記工業軟體的問題。

如果不從一開始,就使用自己的工業軟體,太過依賴外國軟體,以後要改用,那才是傷筋動骨。

他剛想和陸學東說什麼,口袋裡的手機震動起來。

一看原來是老爸的電話,抬起頭來,牆壁的壁鐘,停在了4:42附近。

“爸,我馬上到。”

“你小子,我就知道你忘了,開車慢一點。”

掛了電話,他急匆匆交代幾句,便讓兩個保鏢開車,向城區客運站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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