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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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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包,我也給他“打”去了。這說明現在連我也不屬偉大一族。但在年輕時,我們有過很宏偉的夢想。偉大一族不是空想家,不是隻會從眾起鬨的狂熱分子,更不是連事情還沒弄清就熱血沸騰的青年。他們相信,任何美好的夢想都有可能成真——換言之,不能成真的夢想本身就是不美好的。假如事情沒做成,那是做得不得法;假如做成了,卻不美好,倒像是一場噩夢,那是因為從開始就想得不對頭。不管結局是怎樣,這條路總是存在的——必須準備夢想,準備為夢想工作。這種想法對不對,現在我也沒有把握。我有把握的只是:確實有這樣的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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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最初發表於1996年2月21日《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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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給點氣氛”

我相信,總有些人會渴望有趣的事情,討厭呆板無趣的生活。假如我有什麼特殊之處,那就是:這是我對生活主要的要求。大約十五年前,讀過一篇匈牙利小說,叫做《會說話的豬》,講到有一群國營農場的種豬聚在一起發牢騷——這些動物的主要工作是傳種。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它們總是對著一個被叫做“母豬架子”的人造母豬傳種。該架子新的時候大概還有幾分像母豬,用了十幾年,早就被磨得光禿禿的了——那些種豬天天挺著大肚子往母豬架子上跳,感覺有如一坨凍肉被摔上了案板,難免口出怨言,它們的牢騷是:哪怕在架子背上粘幾撮毛,給我們點氣氛也好!這故事的結局是相當有教育意義的:那些發牢騷的種豬都被劁掉了。但我總是從反面理解問題:如果連豬都會要求一點氣氛,那麼對於我來說,一些有趣的事情干脆是必不可少。

活在某些時代,持有我這種見解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我就經歷過這樣的年代——書書沒得看,電影電影沒得看。整個生活就像個磨得光禿禿的母豬架子,好在我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發牢騷——發牢騷就是架子上殘存的一撮毛。大家聚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人人妙語連珠,就這樣把麻煩惹上身了。好在我還沒有被劁掉,只是給自己招來了很多批評幫助。這時候我發現,人和人其實是很隔膜的。有些人喜歡有趣,有些人喜歡無趣,這種區別看來是天生的。

作為一個喜歡有趣的人,我當然不會放棄閱讀這種獲得有趣的機會。結果就發現,作家裡有些人擁護有趣,還有些人是反對有趣的。馬克·吐溫是和我一頭的,或者還有蕭伯納——但我沒什麼把握。我最有把握的是哲學家羅素先生,他肯定是個贊成有趣的人。摩爾爵士設想了一個烏托邦,企圖給人們營造一種最美好的生活方式,為此他對人應該怎樣生活做了極詳盡的規定,包括新娘新郎該乾點什麼——看過《烏托邦》的人一定記得,這個規定是:在結婚之前,應該脫光了身子讓對方看一看,以防身上暗藏了什麼毛病。這個用意不能說不好,但規定得如此之細就十足讓人倒胃,在某些季節裡,還可能導致感冒。羅素先生一眼就看出烏托邦是個母豬架子,乍看起來美奐美崙,使上一段,磨得光禿禿,你才會知道它有多糟糕——他沒有在任何烏托邦裡生活過,就有如此見識,這種先知先覺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他老人家還說,須知參差多型,乃是幸福的本源。反過來說,呆板無趣就是不幸福——正是這句話使我對他有了把握。一般來說,主張扼殺有趣的人總是這麼說的:為了營造至善,我們必須做出這種犧牲。但卻忘記了讓人們活著得到樂趣,這本身就是善。因為這點小小的疏忽,至善就變成了至惡……

這篇文章是從豬要求給點氣氛說起的。不同意我看法的人必然會說,人和豬是有區別的。我也認為人豬有別,這體現在人比豬要求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除此之外,喜歡有趣的人不該像那群種豬一樣,只會發一通牢騷,然後就被劁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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