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三封信(第1/2 頁)
自那次見面後,方文禮給皓月寫過兩封信,一封比一封失態,就是要求她和浩洋分手。說已經給浩洋選中了一個女生,是他們學校的美國留學生,那個留學生對浩洋一見鍾情,願意和浩洋結婚,帶他一起去美國。
皓月信守約定,把來信都交給浩洋處理。
浩洋是獨子,他們愛他,又是知識分子,如果知道他們的愛情,情比金石,應該會慢慢接受的吧,皓月這麼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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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到了9月底,1994年國慶節前一天。
剛上班的皓月,正在做月底的工作報告。突然,一個粗聲粗氣的聲音打斷了她:“江皓月,你跟我來一趟!”
皓月嚇了一跳,扭頭一看,是頂頭上司鄭經。只見他手拽著門把手,一隻腳在門裡,一隻腳在門外,正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見她一臉疑惑,就補充了一句: “陳總要見你。”
陳總要見我?皓月心跳都漏了一拍!
除了面試和入職那一天,皓月再也沒進過陳總辦公室。突然要見我,是為什麼呢?彙報工作?如果是,就太好了。
皓月有很多事,想和陳總彙報,但鄭經從來不給她機會。
陳總辦公室,和法務室在同一層樓的東西兩側,中間隔條長長的走廊。
皓月跟在鄭經後面,看著他的虎背熊腰,心裡鄙夷了下:高大的身軀下,是一個針尖大小的心,就如他粗放的五官,擠在一張有點短的臉上,極其矛盾。
又想到方文禮,名為文~禮~,但言行卻那麼蠻橫無禮。
唉,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矛盾。
到了陳總門口,鄭經抻了抻雙臂,似乎想讓西裝更平整些,然後屏氣凝神地敲了敲門。
“進來!”一個沉穩、威嚴的聲音傳出。
鄭經擰開門,先走了進去,又側身讓皓月進來。這時皓月發現,除了陳總,還有人事部經理王姐。
“老總,人來了!”鄭經從來不叫陳總,只叫老總,以示特殊-他父親和陳總是部隊的戰友。
陳總60歲左右,方頭大耳,很有官相。他正在一份檔案上簽字,聽到聲音,眼皮抬了一下,“嗯”了一聲,繼續簽字。
大班椅前有兩張賓客椅,王姐佔了一張,鄭經坐到另一張上,然後指向距大班臺三米遠處的沙發,對皓月說:“你坐那兒吧。”
皓月一坐下,立刻矮了三分,一種巨大的壓迫感,撲面而來。她緊張地坐直腰板,雙手交握,大氣都不敢出。
房間裡安靜極了,只聽到簽字筆“沙沙”的聲音。皓月度秒如年。
終於,那一疊資料都簽完了。陳總把資料夾一合,摘下眼鏡,揉了揉眉頭,然後放鬆地背靠大班椅,垂下眼簾想了想,開口了:“皓月,你來公司一年多了,好像從來沒有向我彙報過工作嘛!知道今天我為什麼見你嗎?”
面對陳總的問話,皓月腦子飛快地轉著,喃喃地猜測:“您,是想讓我彙報下工作嗎?”
陳總淡淡道:“嗯,你說說看吧。”
皓月整理了下思路,有條不紊地彙報起她的工作:已經審結的、在跟進的12個執行案件。
案件執行,一直是司法大難題。隨著科技進步,現在追究老賴的手段很多,跟蹤定位、凍結賬號、限制消費、報紙公示、上門查封……但在上世紀90年代,資訊不互通,手段很有限,加上法律不健全,執行案件10有9件落空。
皓月負責的這12個案件,被執行人要麼跑路、要麼沒錢、要麼資產轉移u、要麼公司登出了.......法院雖有執行庭,態度卻比較消極,常常是,案子贏了也白贏。
有一陣子,皓月幾乎天天給法院執行庭打電話,逼對方想辦法,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