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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標準依家道貧富而定。這筆錢千總、把總、總兵不能獨得,副將和提督都有份。即使準許他們入營了,可是那些人嬌生慣養、細皮嫩肉,又吃不了軍中的那份苦,不得已只好僱窮人頂替,工資由本兵自己出,月餉則由營中的軍官瓜分。福建的軍官,往往比文官闊綽,原因就在這裡。這種風氣,下面的府縣最甚,省城軍營好像還沒有。而夥糧和空餉,卻是無營不有,每遇徵調,立馬僱人,常見的就是把街上的乞丐流民拉來充數,這些人也很樂意幹這個美差——既有賞銀,又有口糧,更重要的是,還可以沿途順便搶搶劫,敲敲詐——平時不敢做的或者是必須偷偷摸摸做的事,現在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做。地方官害怕他們人多勢眾,誰敢把他們怎樣。再說,帶隊千總、把總、都司、總兵,自己帶頭勒索,一路上都有酒席供應,己身不正,安能正人?他們帶的兵都是臨時招僱的,一群烏合之眾,軍官也根本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擔心他們譁變潰散。等到打仗時,「臨時工」往往見賊先奔——這也是意料中事。
糧道衙門主管滿營(八旗兵)、綠營兵軍糧和米折銀兩的發放。自從軍興以來,地方殘破,很多錢糧收不上來,所以奏明朝廷,請求撥款買米發放,戶部批示從外省撥款十六萬兩銀子,可是至今沒有運來。後來又接到戶部檔案,說在撥款未到之前,由藩司衙門自己籌款墊發。每月藩庫發給米價銀三千兩,另發米折銀六千餘兩,一半銀子一半鈔票,幾年來已墊發了十七萬多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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