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先生(第2/3 頁)
那個人也畫了相同圖案。
唯一的區別是沒有人骨。
控制我身體的人,很明顯是小先生的人,或者說就是他本人。
毫無疑問,骨頭很重要。
歐雪生當時拿的是左小腿骨,而王顯貴和王莉拿的是右小腿骨。
按照我的推測,這種神秘的儀式與某人的骸骨有關。
這個人的骸骨因為某種原因落在了不同的精神變態手裡。
這些精神變態想要用這個人的骸骨來進行儀式,達到某種目的。
亦或者,某人或者某組織在想盡辦法收集這具骸骨。
我訂了第二天直飛山城的機票,需要飛4個小時。
從山城開車到斗城,差不多2小時30分。
我不能太趕時間,否則身體扛不住。
所以,我計劃用七天時間來完成這趟旅程。
臨睡前,綦俊義又發來訊息,詢問關於那個紫檀木盒的事情。
我說那是某個書粉發來的照片,讓我幫著看一眼。
綦俊義又讓我一定要想辦法與那人保持聯絡,最好能看到實物。
我知道他想賺錢,如果那東西是真的,他推薦的拍賣公司會給他一筆不少的佣金。
當然,以他的人品這種難得遇上的好事,他肯定還會想其他的辦法。
總之就是要狠賺一筆。
我眼下關心的不是紫檀木盒,而是需要儘快拿回人骨。
次日,我乘飛機到達山城,休息一晚後再租車開去斗城。
到達斗城後,我一分都沒有耽誤,立即前往記憶中埋藏小腿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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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的我其實並沒有完全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埋藏地點不是墳地,為是斗城一座寺廟的山頂。
山頂上有兩個山包,當地人說那是陰陽墳,而且還有個傳說故事。
至於那兩個山包到底是不是墳,我也不知道。
但是,11歲的唐嘉知道,把東西埋在那裡會很穩妥。
唐嘉竟然是在晚上出門,騎著腳踏車去的靈泉寺,花了大概四個小時才完成這件事。
當然,他回去的時候被發現了,又遭到了父母的一頓毒打。
想起這些,我就很愧疚,我實在太對不起自己了。
我很順利地挖出了用塑膠布包裹的紙和人骨。
雖然過了31年,但兩樣東西都完好無損。
就在我把東西放進揹包,剛起身準備離開的時候,我就看到不遠處站著一個女人。
那女人至少身高1米75,加上那雙高跟鞋差不多有1米8。
她穿著一身駝色的風衣,長髮披肩。
她戴著的那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很不協調。
因為框架太大了,幾乎蓋住她上半張臉。
這種身高,加上那副眼鏡,不管在哪兒都引人注目。
我知道她是跟著我來的,而我沒有發現。
她不會是警方的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小先生的人。
我故意視而不見,從她身邊直接走過。
就在我們擦肩而過的時候,她說話了。
“我就是小先生。”
我停下轉身看著她。
我不認為她是真正的小先生。
一般來說,這種幕後指揮的人不會輕易露面。
“我真的是小先生。”她再次說,她知道我不相信。
我說:“不管你是誰,想做什麼,都請你不要再繼續。”
“你挺聰明的,竟然讓11歲的自己把東西藏在這裡,難怪我怎麼都找不到。”
小先生的話讓我知道,她果然是在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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