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鬼才思路,把對方律師送進去!(第2/3 頁)
織成員在神化,鼓吹首要分子,而寧紅就是這個組織的首要分子。”
說完,林默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
“我們來說第二條,教義”
“這個組織的教義他們在影片裡已經總結出來了,就是‘利用騙婚後的鉅額財產達到財務自由的目的’,這就是他們的教義,但他們的教義完全就是負面的,在騙婚的過程當中,無視了正常的戀愛和婚姻關係,以利用法律奪取另一半財產為目的。”
“這個組織的教義完全達到了危害社會的層面!”
說到這裡,寧紅的臉色已經煞白,開始冷汗了。
她萬萬沒想到,林默竟然這麼會詭辯!這特麼都能夠聯合到一起!
神經病啊!
林默還沒停,繼續說道:“第三條,利用手段誘騙,發展成員危害社會。”
“寧紅律師透過散播離婚就能分割大量財產為由,來吸納了大量的會員,然後利用法律漏洞,幫助會員們騙取老公的財產,這個行為,透過我的調查,已經完全達到了危害社會的層面。”
接著林默提交了收集來的網友們的對騙婚案件的憤怒。
“這些都是發自網友們內心的恐懼,甚至造成了大量男性的恐慌,他們不敢結婚,不敢接觸女性,精神上已經遭受了傷害,引起了社會大面積的恐慌!”
“同時已經對幾名男性以及我的當事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重大損失!”
林默:“這三條完全達成了法律上對邪教的定義,所以我認為該組織是寧紅律師一手建立的邪教非法組織!”
“既然該邪教組織的教義就是進行婚姻詐騙,那麼詐騙罪也能夠說明了。”
“所以,我認為寧紅律師達成了構成詐騙頭目,邪教教主的條件!”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了。”
轟!
所有人都驚呆了!
林默的話所有人都聽懂了!
就是把寧紅的這個組織所作所為和邪教的所作所為進行對比,論證這個組織就是邪教!
這特麼是集火對方律師了!
“羅...羅老師,這樣行嗎?”大家立馬詢問羅大翔。
羅大翔沉思了一下後,點點頭說道:“可以的!一個組織不是因為是邪教才被定義為邪教,而是做了邪教的事情才成為邪教,林律師的司法解釋通俗易懂,觀點明確,結合影片和網路資訊充分論證了該組織為邪教的可能性!
接下來就要看合議庭的法官們如何評判了,當然,如果對方律師都有罪的話,這場官司自然就贏了。
說完,羅大翔還肯定的點了點頭評判:“看來林默律師的法律功底並不弱啊!說出來就算了,還說的如此通俗易懂,就像是想讓廣大觀眾也能聽懂,厲害,厲害。”
聽聞羅老師的評價,廣大網友們才鬆了一口氣!
這時候,身為審判長的張靜紅也是拿著證據點了點頭。
被廣大網友捕捉到了這個鏡頭,大家一喜,有戲!
但寧紅那可就崩潰了!
林默的論據有條有理的,就連偏向自己的審判長都點頭了,她此刻冷汗直流,慌的背上都已經被浸溼了!
可惡啊!
他法律功底這麼強!
這是正常律師能夠想到的論證角度嗎!
誰教他這麼打官司的?
林默這個癲子啊!
寧紅都想哭了,這論點太特麼無語了,但是就是能證明自己是邪教教主啊!
去尼瑪的,打個官司自己成邪教教主了,這找誰說理去!
還有,明明自己的線下課如此的嚴苛,到底是誰把這些影片檔案傳出去的!
她看向了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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