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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他們都找不到我,只有他能找到我。他時間有限,找到我就走了,但我卻因此念念不忘那麼久。」
接下來,不等李疾勻問。
盛星主動提起以前:「因為一些事,我六歲才回到家裡。周圍的環境和人都是陌生的,哥哥姐姐雖然喜歡我,但他們也是小孩兒,並不能察覺我所有心思。我極少袒露心扉,但卻奢望有很多人愛我,這是我開始演戲的原因,也是一直支撐我的動力。」
「後來十六歲,那年我忽然發現,即便沒有愛、身邊空無一人,我也能活下去。那之後,我似乎忽然失去了演戲的意義。」
十六歲以前的盛星,渴望被愛,渴望家庭。
十六歲以後的盛星,她不再渴望任何東西。
李疾勻慢條斯理地剔著魚骨,聽到這兒,抬眼看向盛星:「直到你和他結婚。盛星,這些話為什麼不能和他說?」
盛星託著腮,回憶道:「我十三歲他離開洛京,二十歲我們結婚,現在我二十三歲。這近十年裡,我們就見過三次,第一次他來找我,第二次商量婚事,第三次我們結婚。他去年才回來,你知道歲月能改變什麼。我們雖說從小一塊兒長大,但中間有太多時間,我們對彼此一無所知。」
「我總不能直接說,我暗戀你很久了。」
「但其實」
她頓了頓,喪氣道:「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最重要的是,我曾渴求過愛,但下場慘烈。我沒被愛過,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愛人,因而小心翼翼。」
李疾勻挑了挑眉:「這樣也敢嫁給他?」
盛星幽幽地嘆氣:「你沒聽說過一句俗語嗎,強扭的瓜不甜,但我不管它甜不甜,扭下來我就開心。也就是說,我不管他喜歡誰,我就要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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