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的兩銀幣在揍我的三金幣(第1/3 頁)
“燙燙燙!”星明被燙得嗷嗷直叫,左右手倒騰著豬排。
倒騰倒騰,豬排不小心脫手:
“齁!!!!”
拉斐蕾爾見狀伸手將其抓了下來。
經歷一場虛驚的星明鬆了口氣,開口問道:“隊長你為什麼不會覺得燙呢?”
拉斐蕾爾將涼了一些的豬排還給星明,同時給她展示起自己的手:
“我接受過狼靈祝福過的身體本就比你更耐熱,並且長期訓練讓我的手有了很多角質,能幫我阻擋溫度。”
話罷,她也倒了一下手道:
“其實我也覺得很燙,只是不會被燙到把豬排扔出去。”
“原來如此。”如此感嘆了一句,星明重新拿起豬排吹了吹,啃了一口。
咔滋。
入口的酥脆,濃郁的油香,豬肉的軟嫩。
源於本能的幸福在心裡沸騰。
這種炸豬排可能會有技巧,但一定不像阿勒先生的料理那麼複雜。
樸實無華的一記重拳轟在了他們的心頭。
再來口帶醬料的。
那些黑乎乎的調料裡有胡椒有糖,不是什麼解膩的醬料,濃郁無比。
又是沒有技巧地一記重拳轟了過來。
星明感嘆道:“人活著就是為了這一口。”
拉斐蕾爾也道:“是啊,如果每天都能吃到這麼好吃的東西就好了~”
他們一邊啃著炸的香氣四溢的豬排一邊向著別處逛去。
走著走著發現那邊有漁夫正在做魚粥。
新鮮的魚被切成片扔到已經熬煮好的粥裡,攪合攪合,魚片就算熟了。
星明覺得光吃豬排有些單調,於是點了兩份魚粥。
兩人坐下來,一邊喝粥一邊吃著炸豬排。
這兩樣食物一定是美味的。
但好吃的並不搭配,各有各的好吃。
吃著吃著,油脂的醇香壓過了魚肉的鮮甜,但並不妨礙他們一口一口將所有的食物風捲殘雲。
吃完後,星明和拉斐蕾爾揉著肚子,咂巴咂巴嘴:
“好撐。”
“感覺一天都不用吃東西了。”
“有點想吐。”
想著在豐收集市大吃特吃的他們迅速進入賢者模式,對食物沒有了任何的興趣。
並且短時間內不想再吃一次這麼厚這麼油膩的豬排。
拉斐蕾爾長舒一口氣道:“我們是時候該為飛塵找找兔子。”
星明對這個提議仍不抱希望。
當然隊長想要去逛逛,他也沒意見,畢竟買不到兔子,一定能買到鮮肉。
於是乎,他們又重新在清晨的豐收集市閒逛起來,逛的仍舊是西南區域。
成品食物已經沒法勾起他們的興趣,那些新鮮的水果倒是不錯。
聊到水果,星明和拉斐蕾爾有點好奇那位賣桃子的果農在哪?
自那一別後就沒見到過對方。
想必是在為了桃子和馬兒忙碌個不停。
他們想買點桃子助助農,然而兔子比桃子來的更快。
拉斐蕾爾問道:“這是什麼兔子,好大啊。”
星明瞪大眼睛看著籠子裡的大兔子。
兔子站在籠子裡,顯得四肢很長,頭和背的毛髮是灰色,肚皮和兔腳是白色。
偏淡顏色的毛髮上,右耳朵的血色很顯眼。它的耳朵中了一箭,有一個血窟窿。
迎著星明驚愕的目光,兔子也皺著眉頭瞪著他。
【怎麼還真有賣兔子的?!】
他在心裡驚歎。
那位牽著一隻獵犬的男人道:“這應該就是普通的野兔,昨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