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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子的腦袋依然枕在壓扁的倉鼠籠上。籠底有個黑色金屬盤,好像鋪著報紙,裡面積滿鮮血。雪子想,這個籠子也得扔掉。
接下來該做什麼呢?得把手上的血洗乾淨。這並非出於道理,而是出於生理欲求。手上沾血,很容易到處留下指紋。想到這裡,雪子來到廚房的水池前。她剛要隔過不鏽鋼水池,把手伸到水龍頭前,卻驀然停下了動作。
魯米諾反應[1]!雪子以前想當律師,曾在法律事務所工作,備戰司法考試。但主任律師想納她做情人,令她最終沒能透過考試。她有機會看過幾次殺人案的現場調查卷宗,怎料這次竟親身捲入了命案。
警方的現場勘查人員趕到命案現場時,會在水池檢測魯米諾反應。檢測人員將魯米諾試劑滴在不鏽鋼水池上,用紫外線燈照射。即便洗得再乾淨,哪怕血液的附著時間只有一小會兒,該處[1] 魯米諾(ol),又名發光氨,常溫下是一種黃色晶體或米黃色粉末,是一種比較穩定的化學試劑。法醫學上,魯米諾反應又叫氨基苯二醯一胼反應,可以鑑別經過擦洗、時間很久以前的血跡。生物學上則使用魯米諾來檢測細胞中的銅、鐵及氰化物的存在。
也會發出白光。這種痕跡十年都不會消失。
但仔細一想,為了防止測出魯米諾反應而不在這裡洗手也沒什麼意義。雖說不在這裡洗去血跡,到鄰家或外面的木曾川洗是最好的選擇,但這個辦法根本行不通。在這裡測出魯米諾反應,只能表明殺人兇手在此洗去了血跡,警方不可能僅憑這點鎖定自己。
為了不讓警方鎖定自己,最重要的就是擦掉指紋。指紋絕對留不得。不光手指的指紋,腳趾指紋也要擦掉。所以現在能不走就不走,能不動就不動。若要往返,返回時也要踩著自己來時的腳印。
接下來要注意的,就是所謂的微小物件、頭髮、衣服纖維、化妝品、香菸、菸灰、體液等物的遺留。這些萬萬不可留在現場。警方會將所有蛛絲馬跡編成一份詳細的清單。當然,手提包和落在裡面的物品另當別論。
從此意義上講,現在不宜光腳走路,否則會在地上留下腳底的血指紋。儘管過後會擦掉,但即便肉眼看不見,事後也可能會在檢測魯米諾反應時被紫外線照出指紋。如何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呢?與其費勁巴力地擦掉,倒不如在上面撒血。
警方和檢察官調查現場後,會製作證據檔案,用於日後審理。上面詳細記載著在現場撿到什麼,發現了什麼,並列出名單。這份檔案還會向辯護方公示。
關於指紋,檔案會詳細記錄發現了幾處。其中若有沾血的,則記為&ldo;血指紋&rdo;;而血指紋中無法清晰辨認其&ldo;紋&rdo;者,則只會記作&ldo;血液痕跡&rdo;或&ldo;血泊&rdo;。因此,在可能留下血腳印的地方滴上血,或用沾血的布擦兩下,讓血覆蓋其上反而更好。如此一來,這些足跡就會變成單純的血跡了。
碰巧了解這些知識,實在非常幸運。多虧當年在法律事務所幹過一段時間,雪子才會知曉警察和檢察官會如何為審案做準備。絕不能讓警方作出那份證據檔案‐‐確切地講,是指證雪子是兇手的證據檔案。
在廚房的水池洗掉血跡也沒有多大問題,不過還是把能測出魯米諾反應的地方集中在一處為好。想到這裡,雪子去了浴室。洗衣機放在更衣間,附近還有盥洗室。
洗衣機旁有隻塑膠桶,雪子用毛巾裹住手,把桶放到浴室的瓷磚地上。隨後擰開水龍頭,把熱水放進桶裡。她手上裹著毛巾,開啟洗衣機上方的架子一看,上面有洗衣粉和漂白劑,難得的是,旁邊還有浴帽。雪子趕忙戴在頭上,以防頭髮掉落,而後把洗衣粉和漂白劑倒進塑膠桶,慢慢脫下血跡斑斑的連衣裙。在把衣服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