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小鎮比武(上)(第2/3 頁)
是進入前三名者,其獎品猶為豐厚。排在第一名之人,除獎勵五百兩銀子外,還會獎勵下等武功修煉功法一冊,益元丹三顆。排在第二位者,獎勵銀子四百兩,下等武功修煉功法一冊,外加兩顆益元丹。排名第三者,獎勵銀子三百兩,下等武功修煉功法一冊,及益元丹一顆。如此豐厚獎勵,小成你可千萬不要錯過”。見張成不想參加比武,王士魁連忙對獲勝獎品,予以詳加解釋道。
張成連忙又使勁地搖了搖頭,道“多謝士魁兄好意提醒,小弟這兩個多月來,一直不停地奔走於各地,身體現在已是疲憊不堪,小鎮此屆比武大會,確實無法參加”。
“小成弟,如果在擂臺上比武期間,有人想肆意欺凌士魁兄,與為兄兩人,若是你不參加,難道只是在擂臺下,眼睜睜地看著不成”。見張成堅辭不肯參加,劉小運為此有些惱怒時,立刻就朝張成大聲相責著道。
“小成弟,小運所言不差,如果你若參加此次比武,就有機會,去教訓那些不長眼之人”。劉小運剛一說完,王子鳴立即接聲幫腔附和著道。
見自己這四位好友,均在用希冀目光看向自己,張成只得無奈地點了點頭,道“那好吧,小弟先回到家中,向父母親告知一聲,然後,再隨幾位兄臺,一同前去報名可好”。
“張成弟,你外出時間已是不短,況且,此時時辰還尚早,回家後,須得與伯父伯母,多敘述些話才是。不如這樣,我等先去報名處隨便轉轉,等候著你前去匯合就是”。見張成答應前去參加比武,劉小運立刻高興地朝張成提醒道。
青雲鎮此屆比武,按年齡大小,分為少齡和少年兩個組,十歲至十三歲少年,均分在少齡組。十四歲至十六歲少年,則分在少年組。張成回到家中,只是簡單地向父母親,報聲兄弟兩人平安無事。隨即,就快速趕至鎮中心廣場。駐足朝前面稍微一檢視,見有兩支長長隊伍,正在排隊等候著抽籤,便走到一名十二三歲少年身後,慢慢地等待著登記報名。
耐心等上一刻時辰,這才輪到張成。這位負責登記報名者,是一位三十多歲青年男子,在詢問清楚張成姓名和年齡後,便將資訊登記在報名冊上。緊接著就告訴張成,參加少齡組比武,其登記號為四百一十七號。
張成身後,又有兩人報名登記過後,那位負責登記青年男子,見再也無人前來報名時。從座椅上一起身,立即就朝比武仲裁處走去。
見王子鳴幾位好友,此時正在一座比武擂臺前,時不時地在隨意交談著,張成便慢慢地朝幾位好友走去。前往途中,其目光自然而然地,就朝少齡組比武時,所用那五個用堅硬木樁,及木板搭設而成,離地面高三餘尺,面積三丈大小之四方形擂臺,來回掃視上幾眼。
剛一來到幾位好友跟前,劉小運便道“小成弟,你可曾報名登記過,其登記號又是多少?”
張成微笑著略微一點頭,道“小弟是四百一十七號,不知二位兄臺,其登記號又是多少”。
當王士魁與劉小運兩人,相繼說出各自登記號時,一位先天期境界中年男子,已出現在前方一個擂臺上。朝擂臺下方等候人群略微一掃視,隨即,便大聲道“參加少齡組比武選手請聽好,本人現在宣佈本屆比武規則。第一,當一方選手,將另一方選手擊下擂臺,雙方比武便已結束,站在擂臺上一方即為勝者。第二,比武過程中,當仲裁者發現有一方受傷太過嚴重時,立即便會宣佈此場比武結束,受傷嚴重者,即為負方。第三,比武時,雙方可使用兵器,也可不使用兵器,是否使用兵器,由比武選手雙方商議而定。第四,仲裁者宣佈比武結束後,雙方選手均不得再行出招,違者,將取消其比武資格及名次。如果有人膽敢出手,且將對方擊傷,受傷者所需治療費用,全部由出招人或其家庭承擔”。
稍作停頓,接著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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