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籤代言合同(第2/2 頁)
卻不知,錢是社會生活必不可缺的一環,人這一輩子,要是不能看清錢的本質,那是不可能賺到錢的。
不過這也不怪他們,他們本就沒能力賺錢,自然對錢也不會有什麼認知。
很快,王小華跟著牛春生,來到了春城地產。
由於春城地產剛成立不久,公司還不完善,並沒有單獨的法務。
牛春生就打電話聯絡了一個律師朋友過來。
讓那律師幫忙起草合同。
律師在網上找了一些合同模板,修改了一下,然後再給牛春生過目。
牛春生覺得可以了,就讓王小華簽約。
“你先看看合同,要是沒問題,就簽字吧。簽完字我先給你五萬,剩餘十萬後面工作完成後,我再給你支付。”
“好的,春生叔。”
王小華瀏覽了一下合同。
這合同大概內容就是,用15萬元,獨家購買王小華在本市範圍內的商用肖像權,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王小華簽了這合同之後,就不能隨意將自己的肖像用在商業上了。
另外其他公司若是擅自使用王小華的肖像權,春城地產有權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這合同還算合情合理。
相當於15萬元請王小華獨家代言一年。
牛春生之所以只籤王小華一年,那是因為一年後,王小華高考狀元的熱度過去之後,也就沒啥宣傳作用了。
另外,他要的是本市範圍內的商業使用權,而不是全國或者全球範圍內,原因也很簡單,因為王小華這個全市狀元,出了這個市,基本就沒啥知名度了。
而且他的春城地產公司,只在這小縣城經營,只要本市範圍內的使用權就完全夠了。
王小華看完合同之後,覺得沒多大問題。
雖然他知道,牛春生有利用他的嫌疑,但是如果牛春生在利用他的同時,能給他帶來利益,那還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最後他把合同簽了下來。
籤合同的時候,要填寫銀行卡賬戶。
王小華現在還沒銀行卡,牛春生就問他,是用他爸媽的銀行卡,還是自己去開個銀行卡?
王小華爸媽其實也沒銀行卡,他們一直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摺,所以王小華想了一下,就決定去開一張銀行卡。
“行,那我現在帶你去辦一張銀行卡,你身份證帶在身上了嗎?”
“帶了。”
牛春生載著王小華,馬不停蹄趕往銀行。
彼時銀行還在大力推廣銀行卡,辦一張新卡很容易,不像現在那樣諸多限制,所以只不到一個小時,王小華就把銀行卡辦理了下來。
回到春城地產之後,牛春生就讓財務給王小華打了五萬的定金。
五萬扣完稅之後,到王小華賬戶上的,只有四萬出頭。
王小華不太懂,還以為給少了,一問才知道,原來這屬於勞務報酬,而且款項比較大,所以扣除基數後,得扣20%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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