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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這個夢是最清晰的。
甚至不需要記錄。她清早起來,發現枕巾濕透。躲在床簾裡、依舊止不住地小聲痛哭。
而原因僅僅是因為夢見解凜。
只不過,不是曾經想像中蓋世英雄一樣的解凜,她夢裡的他,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普通的上班族。朝九晚五努力工作,公車通勤,甚至為了省錢不得不戒菸。看見她,他會要反應很久,才認出她的臉。然後拘謹地跟她握手,短暫的敘舊,最後告別。
他過上了曾經她最希望他能過上的生活。
很普通,很平凡,但是平安。
唯一也最大的缺點,僅僅是他不快樂。
於是,這張不快樂的臉,就在這個夢幻般平凡、從不敢想像的夢裡,令她突然無法自制地嚎啕大哭起來。
可是等她追上去、在人海里握住每一個人的手,每一個人回過頭,卻都是陌生的臉。
她說了無數句的對不起,卻沒有一個人用解凜的臉對她說沒關係。或許是因為連她也打從心底裡的覺得,他是不會原諒她的。
一如他最後畢業時不留情面撕毀的同學錄。
她寫:「解凜,祝你學業高升,前途似錦。」
而他只看一眼,便在旁人起鬨的笑聲裡將那頁一把撕去。甚至還不夠。要揉皺了,再當著所有人的面扔進垃圾桶裡。
沒有挽留也沒有回頭。
——他就是這樣的人。
所以,哪怕同在北城念大學,四年來,她幾乎在課餘時間走遍了所有的大學城,也從來沒有遇到過他。
哪怕她幻想過無數次重逢的場景,在楓葉紅盡或大雪落滿一地的夜,但是她一次也沒能夠見到他。一次也沒有。
她從來只能夠從別人的嘴裡打聽到他的訊息。
祈禱所有人都不知道這份隱秘的愛情。
直到這一天。
他們不再是陽臺上或人群中遙遙一眼的偶遇,而滑稽地,因一根煙的時間搭上話。他忽然問她:「我們是之前見過,還是,你認識我?」
那一句話響徹在無人的深夜。
她的兩眼突然發澀。
竟盛不住兩汪淚水。
「也許吧。」
於是她也笑著說:「小城市嘛,就這麼大一點地方。說不定以前真見過呢?只是我大眾臉,說不定你看過都不記得了。」
她說得如此舉重若輕。
匆忙起身、慌不擇路離開的背影卻依舊狼狽。
甚至更好笑的是。
等後來她回過味來,翻開手機、想要制止自己曾經「愚蠢行為」的時候才發現,原來某軟體上,好友申請的有效時限只有三天。
因此都不需要她「制止」。
三天前傳送的那句「我是遲雪」,過了十二點,旁邊多了三個灰色的提示字,顯示「已過期」。
於是乎,她亦不得不承認。
過期,失約,不見。
這三個詞,就如此陰魂不散地,追隨完她這場橫跨十年的盛大失戀。
生活卻還是不得不繼續。
這一天,遲雪的夜班,照例是熬到次日上午八點。
和換班的同事打了招呼,這才換衣服、拖著滿身疲憊走出醫院。
正猶豫要排隊去買包子還是湯麵。
她放在包裡的手機突的震動不止,開啟一看,是個陌生來電。
只不過出於醫生的職業習慣,她還是接起。
結果就在接起的同時。
眼角餘光一瞥,眉頭緊皺——卻又看見個十足「危險」卻熟悉的身影,手裡提著綠豆粥站在醫院門口。
同樣的手機抵住右耳。
對方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