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證據呢?(第2/2 頁)
提前買回來的!”
這時,曾華冷笑了一聲:“買回來的?”
村裡的人都明白曾華話裡的意思,大夥像看傻逼一樣的看著李桃花。
他們這種人,尋常一年到頭,能吃上兩回肉就不錯了!誰家會花銀子買魚回來吃?
這做魚若是沒油,都不好吃!
尋常村裡的孩子下河摸魚,不是屯著趕集的時候拿到鎮上賣,就是自己烤來吃,誰會花錢買魚來吃?
李桃花抿著嘴不說話。
曾華繼續說道:“而且大山走後,這個家的情況,鄉親們都知道,我大哥大嫂家哪裡有閒錢買魚來吃?還一次性買這麼多條?”
眾人點頭。
人群中的花嬸子這個時候開口:“就是,李桃花,這事是你汙衊姜小荷和張福,你得給他們道歉。”
李桃花不服,絞盡腦汁想了許久,最後說到:
“憑什麼!就算她家中有魚,就算不是她買的,那也不能證明這魚是她昨天抓的啊!而且張家二嬸和他們是一家的,肯定會幫著她說話!”
何清站在 她身邊,贊同的點頭:“就是!而且我小姑子,看著他們孤男寡女,從蘆葦盪出來,懷疑他們也很正常啊!”
眾人對視一眼,覺得這也對啊……
這事越說越說不清了。
張福氣的站了出來:“那你們要怎麼才能相信我們?昨日裡我在田裡挑水,大家都是看見的,我兒媳婦在蘆葦蕩裡發現了這些魚,她弄不走,讓我去幫忙挑回來,就這麼簡單,卻被你們說的不乾不淨!怎麼?真想把我們這家人逼死你們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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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一陣不語,這時一個老人家說到:“老張,也不是咱們不相信你們,只是李桃花硬是非得說你和你兒媳婦有點什麼,大家也只是想搞清楚這件事而已,畢竟這事已經鬧大了,傳出去,也有損咱們村裡的風氣!”
眾人點頭,就是這個理,他們這十里八鄉的村子,有一點事,都傳的人盡皆知……
張福氣的沒發。
曾華皺著眉開口:“我都證明了我大哥和我侄兒媳婦昨日裡就是去抓魚了,你們偏不信,那你們去我家看看,他們送我那魚還在呢。”
何清又開口了:“張家二嬸,我小姑子說了,你和他們是一家的,定然是幫著他們的。”
姜小荷真的快被他們氣笑了。
“李桃花,剛剛我們在河邊怎麼說的?只要來我家看到我家中有魚,就能證明我和我公公的清白,現在魚看到了,你們卻不認了,就想把這頂帽子扣在我們身上?”
曾華也附和:“真是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李桃花才不管曾華說什麼呢。
輕笑一聲:“你說這魚是你昨日裡抓的?證據呢?”
她覺得現在大家偏向她這一邊,她一定要讓姜小荷付出代價!
若是當初大山哥娶的是她,指不定現在還活著呢!
“我可以作證這魚就是姜嬸子昨日抓的。”
這個時候一個穿著補丁的小女孩站了出來。
“昨日傍晚,我也在蘆葦蕩,我去找野鴨蛋,我看見姜嬸子和張爺爺在蘆葦蕩裡的一個小坑裡抓魚。”
:()相公死後,孃家上門逼她寡婦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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