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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絕不會在一旁唱起酒國英雄。
康紹奇開始安慰自己,脾氣不好沒關係,總有一天他會讓她充分了解出嫁從夫的道理,不管以前在孃家父母是多麼的驕寵。
砰的一聲,想得入神之際,他竟然和路人撞在一起。
“哎喲!”
高大挺拔的他不為所動,對方卻被他撞倒在地。
“要不要緊?”拉回飄遠的思緒,他連忙伸手將對方扶起。
被他撞倒的是位個頭嬌小的年輕女孩。
“對、對不起……”女孩向他道了歉,便低著頭急急忙忙地向前走去。
愣了會兒,他轉過身看著她離去的背影。
分明是自己撞倒了她,她為什麼要說對不起?
康紹奇覺得不對勁,他下意識地摸了摸身後的口袋,立即發現裡頭的皮夾已經不翼而飛。
該死!他拔腿追了過去。
“站住!”他邊跑邊吼著,“小偷,別跑!”
女孩顯然聽見身後的腳步聲和怒吼,一顆心幾乎要跳出胸腔,原本快步走的雙腿立即飛奔起來,只希望儘快擺脫他充滿威脅的追趕。
只可惜康紹奇的雙腿比她長了太多,縱然三步並作兩步,她還是聽見他越來越接近的腳步聲。
“看你往哪裡跑!”
震耳欲聾的叫聲響起之際,她的手腕隨即被一隻大手緊緊箝住。
“放、放開我……”女孩滿臉驚恐。
“等警察過來的時候,我就放開你!”康紹奇瞪著她,接著拿出手機。
聽見警察兩個字,女孩更害怕了。
“不要!不要叫警察……”她哀求地道:“我把東西還給你就是了,請你不要叫警察……”
“你也知道怕警察?”他諷刺地道:“我還以為你把警察局當成家中的後院,沒事就走進去逛逛!”
現在有很多觀念偏差的青少年,根本不把進警局當作一回事,甚至還洋洋得意、沾沾自喜。
女孩發著抖把偷到手的皮夾從口袋裡拿出來,“你的東西我不要了,求求你不要叫警察……”
“這並不能改變你偷東西的事實。”康紹奇咬牙切齒地奪過自己的皮夾,“年紀輕輕就不學好,你等著吃牢飯吧!”
“不要、不要……”她聽喬默說過,警察是偷兒們的天敵,從小她聽到警察就怕。
她不顧一切地抱住康紹奇的大腿又哭又跪,“求求你不要這樣,我以後不敢了,請你原諒我好不好?拜託你?求求你!”
根據她的經驗,每當主人動手打她的時候,只要自己像條狗一樣地匍匐在地、泣訴哀求,他的手勁便會逐漸放輕,甚至很快就放過自己,在這緊急的時刻她本能地祭出同樣的法寶。
這個女孩當然就是凌彥。
十天前她從唐冀的家中逃出來後,就不斷在街頭流浪,無處可去的她只希望能碰上喬默,無奈人海茫茫,哪裡有喬默的身影?
沒有錢、沒有朋友,十天來除了自來水和垃圾桶裡被丟棄的食物外,她什麼都沒吃過,飢餓逼使她動了偷竊的念頭,喬默曾經教過她一些技巧,她牢牢記在心裡,想不到今時今日竟然派上用場。
可惜的是第一次動手就被人識破,對方還威脅要送她進警察局。
“你做什麼?”看著她苦苦哀求的模樣,康紹奇又驚又氣,“你這算什麼?耍賴?你以為這樣我就不會把你交給警察?”
“求求你……”她抱著他的大腿不放。
凌彥骯髒的小臉被淚水劃出了好幾道白痕,一雙閃閃發亮的晶眸竟有說不出的悽楚,裡頭有著不屬於這個年紀應有的哀怨。
“你——”做人向來一板一眼,實事求事的康紹奇居然動了惻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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