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回家。(第1/2 頁)
“我他媽愛怎麼坐怎麼坐,你自個兒不會挪一挪啊?”
年輕人就是火氣大,雖然對方桌上坐著四五號人,但王皓是一點兒不帶慫的,他常年幹群演,面板早已曬得黝黑,再加上體格子大,看起來就比他們大了一圈兒。
再說了如今是什麼社會?那是法治社會,他還不信這群人真敢幹點啥出來。
他們要真敢打人,他就敢立刻躺下去。
“說話這麼衝嗎兄弟?”
對方几個人當即站了起來,各個表現得氣勢洶洶,還有幾個袖子死命往上擼,終於把肩膀上的紋身給露了出來。
李安心想若是紋在背上,那還不得直接脫衣服?
雙方都喝了點酒,對面桌上坐了個女孩子,更是不願意弱了氣勢,那衝冠一怒為紅顏說的不就是這種情況麼?
這樣的場面李安見過太多,誰也不願意在異性面前跌了份兒。
老闆聞聲而來,他當然不想有人在店裡鬧事,生意還得做呢,這個點正是客流量高峰。
老闆連忙勸說王皓,將人拉到一旁賠不是,這個法子平常相當有用,因為人少一方氣勢弱,再加上旁邊沒喝醉的朋友也會跟著勸說,只要拉到邊上去,自己就會悄悄的走了,大不了就是免頓飯錢的事情。
反正大家以後也不太可能碰得上面,也就不存在丟不丟臉的問題了。
可今天情況不一樣了,王皓那已經是喝高了,這種狀態下對方千軍萬馬也敢衝上去取首級的。
這種情況下老闆當然是將求助的目光放到了李安身上,這個年輕人眼神清明,看上去就沒喝醉,如果他明事理的話,就應該拉走他這個路都不太走得穩的朋友。
但李安依舊坐在椅子上不為所動,根本不搭理老闆,甚至還饒有興趣的欣賞著這幾個瘦猴兒身上的刺青。
他這段時間並不是簡單的讀書認字而已,他還熟讀了律法,知道如今這個社會是個什麼樣的情況。
要是以前店裡有兩桌人鬧事的話,雙方基本上都會去店外面打,不會給店家造成麻煩。
很多店裡牌子上都寫著要打出去打的字牌,畢竟打壞了桌子椅子那是要賠錢的。
殺人這種事情在任何時候都會被官府找上門的,除非你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就和那兩個盜墓賊一樣,即便是哪一天被官府查到了,那也是窒息而死,因為李安特別注意了弄死他們的手法。
以前那個時候殺人可比現在方便多了,只要沒人看見宰了那就宰了,頂多挖個坑埋了就完事兒,只要你自己沒有心理負擔就行。
但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斷案守法層出不窮,李安在電視裡領教過,想要脫身極難。
那隻能打一架了,單憑這幾個人,他一隻手就能全部撂倒了,可如今他還沒有身份,被官府找上門來了也是個麻煩事。
除非這些人不報官,這年頭報官太容易了,一個電話就可以,不像以前還得跑著去衙門報。
他之所以還沒有動作是因為對方還沒有傷害到王皓,不過他仍舊是站了起來。
“朋友,這裡不方便,咱們出去說唄?”
李安輕咳了一聲確定自己發音沒什麼問題,才走過去拍了拍王皓的肩膀對著這幾個瘦猴兒說道。
他已經拿捏準了這幾個人就算捱了揍也不敢報官,只要那女孩子不跟著出去就行,這樣老闆也不會報官,其他食客就更不會了。
“老闆別收了,一會兒就回來。”
對方也是年輕氣盛,見李安根本沒有要道歉的意思,反而一臉不屑的看著他們,這是要出去單練?
他們人這麼多他們怕啥,隨即便幾個人出了大排檔。
“你……”
王皓瞪大了眼睛看著李安,一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