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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醬油,還是打醬油。
中午,小白問我,最近對什麼書比較感興趣,我說:&ldo;菜譜。&rdo;
我說的實話,最近林森開始堅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飯。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歡的菜也不會說,我只能按每頓飯剩下來的菜來琢磨他的喜好。還好,他雖然不是南方人,卻還喜歡吃辣。
最大的問題,是他腦子裡面似乎沒有等價交換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頓飯,已經把他家裡的電飯煲、電磁爐、乃至鍋鏟都送給我了。如果不是我堅決拒絕,他可能連電熱水壺都要送給我了。
他這個人的古怪之處,就在於,任何的客套和虛偽在他的邏輯面前,都會被擊得粉碎。而他的邏輯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給你。
在他身上,本教導主任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挫敗感。
我深深地覺得,其實,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適合搞共產主義哲學‐‐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這樣的人,那麼共產主義那個&ldo;各盡所能、各取所需&rdo;的理想社會早就實現了。
但我,並不討厭林森。
我甚至有點喜歡他。
這樣的人太少,像大熊貓,你會好奇地看,卻不見得喜歡。你可以和他和平共處,卻不想把他帶回去養。
可是我,也許正如李祝融所說,是個沒心沒肺的怪胎。我圓滑世故,卻不喜歡和正常人相處。
我寧願飼養一隻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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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午飯,我帶著&ldo;熊貓&rdo;回研究所。
林森這個人,有一個習慣,就是一邊走路一邊看書。好在r大研究所有這個習慣的人不在少數。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這附近是不通車的。免得一年撞死幾個天才。
他在走路看書這件事的造詣很深,造詣深並不是說他走路就不撞東西,而是說,他對走路撞樹這件事已經習以為常了,撞上東西並不能打擾他看書的思緒,他連頭都不抬一下,就繼續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棟紅磚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實這種車早就已經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換了造型,只是坐在裡面的人沒變,還是一樣地飛揚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車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這種人,最要面子,自從上次找到我之後,他和我說話的時候就常常丟面子,所以他來見我的時候都是自己開車。沒有司機保鏢之類的人看著,丟面子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ldo;上車。&rdo;他戴著墨鏡,穿一件藏藍色西裝,一張臉白得無一絲溫度,鼻樑高挺,嘴唇削薄。
我剛想答話,只聽見&ldo;砰&rdo;地一聲巨響,原來是跟在我後面的林森一頭撞在了他的車上。
林森這一下撞得很實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著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鏡,但我可以想像得到,他在墨鏡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細了,又是以一種怎樣鄙夷的眼神,看著撞得暈乎乎的林森。
&ldo;你同事?&rdo;他聲音帶著譏誚地問我。
&ldo;我朋友。&rdo;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翹起,露出了一個冷冷的笑容。
&ldo;這是……林森?&rdo;他嘴角的弧度變大了:&ldo;那個連飯都不會吃的天才?&rdo;
&ldo;他會吃飯。&rdo;我平靜地告訴他:&ldo;我可以證明。&rdo;
他的笑容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