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論男女、木棉樹(第1/2 頁)
是日,我與懷仁慢慢行走於杭城古道,沿湖遙望蘇公堤,白公堤岳飛祠等古蹟,其間諸多書院茶室。
我便想起了祝英臺赴杭州求學遇梁山伯的傳說。實際上傳說本就是現實中不存在的事:古代的社會制度和傳統是女子不能上學的,男權社會形態中,社會主導地位還是男子,女子不能參加科舉、也不能從軍。從禮教上男女授受不親,自古社會階級很嚴格,什麼“女駙馬”和“花木蘭”,在當時是違背常理的。
“同窗共讀整三載,
促膝並肩兩無猜,
十八相送情切切,
山伯永戀祝英臺”。
我用懷仁能理解的語言講起這個民間故事,迷人的傳說大概源出於這小小的事實:一個女子喬裝為男,到學堂讀書,後來愛上了一個男同學,卻不肯說出自己是女的。父母不知道,將她另許了人家。男同學知道她是個女的,想訂婚,已經遲到了。結果,兩人都鬱郁而死……
聽完他蹙眉道:“人世間怎有這樣的事,若我是那男子,必帶著這女同學遠走高飛,怎可聽家中安排”。
“這男子也太傻,竟然不知道對方是個女子”他又說。
“中國古時對女子的禁錮是非常殘酷的,不僅僅是三從四德的道德綁架”。我指指前面緩緩困難行走的小腳老太太:“還有很多肉體上的折磨。”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明清時期纏足進入鼎盛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什麼三寸金蓮,還有很多此中癖好者,真不知這樣有什麼好看”。我感嘆。
“男子女子,皆為天主的孩子,是平等的,只不過構造不同罷了,男女都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使之健康”。他認真道:“其實西方也有很多謬論,說夏娃是亞當的肋骨,無非也把女子看成男人的附屬品,而所謂的紳士風度,下意識中也是把女子放在需要相讓的弱勢地位。”
“還有東西方都有個古怪的毛病,女子和男子成婚後都要跟夫姓。”我補充。
“男子女子,生理構造也許有差異,他們在精神高度上是平等一致的”。懷仁再次強調自己觀點,他身處這樣的時代,卻有這樣的認知,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斜陽將我和他的身影拉得長長,並肩而立,我想起幾百年後詩人舒婷的《致橡樹》:
我如果愛你——
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愛你——
絕不學痴情的鳥兒,
為綠蔭重複單調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來清涼的慰藉;
也不止像險峰,
增加你的高度,襯托你的威儀。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這些都還不夠!
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緊握在地下;
葉,相觸在雲裡。
每一陣風過,
我們都互相致意,
但沒有人,
聽懂我們的言語。
你有你的銅枝鐵幹,
像刀,像劍,也像戟;
我有我紅碩的花朵,
像沉重的嘆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
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