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頁(第1/3 頁)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瀝瀝地飄灑著第一場春雨,在北京東城區某中央部門大門前,一位身材魁梧、身著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滿面淚痕地跪在大門口,雙手高舉材料喊冤,在寒風冷雨中長跪不起。此事當即驚動了有關領導,一位負責人接見了這位兩眼通紅、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並熱情地為他端來了一杯熱氣騰騰的茶水。瞭解到有關情況後,一位負責人緊緊地握著他的雙手,安慰他說:&ldo;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們一定會派專人查處,請您放心回去吧……&rdo;隨後,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來到國務院信訪局、公安部等繼續上訪……這位跪地上訪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軍。這已經是他數次進京上訪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縣公安局有關領導違法違紀行為而長期遭受到打擊報復,並遭到黑社會追殺,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他被迫攜槍進京上訪,並驚動公安部有關領導。
曹成軍今年48歲,灌雲縣公安局三級警督警銜,擔任過灌雲縣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務區警長。他從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層第一線,工作兢兢業業,廉潔奉公,先後查辦各類刑事治安案件700餘起,逮捕拘留人犯700餘名,調解處置各種治安民事糾紛1萬餘起。在他工作過的地方,有著很好的口碑。
作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軍對有關局領導的違法違紀情況瞭如指掌。他透過長時間的調查,掌握了當地許多大案要案背後的黑幕。但其中讓原局長馬文華等人大動肝火、從而幾乎招致殺身之禍的,是他著手負責的兩宗案子。
一宗是有關吳以法的。盜竊槍枝彈藥的吳以法,被枉法裁決,重罪輕判,僅判4年有期徒刑。同時因辦案人員公然製造假病歷,以其有精神病為由,對他保外就醫,這個本應該在監獄裡接受勞動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ldo;刑期滿&rdo;後,竟又能大搖大擺地回到公安局上班,並且一直平步青雲,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為部門的領導!
從1999年初開始,富有正義感的曹成軍就此案四處舉報,得罪了有關領導,激怒了灌雲縣公安局原局長馬文華、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長廖某等人。由於曹的舉報,馬文華等人害怕連累自己,後來想法讓吳辦理了退休手續。但曹的憤而舉報卻給自己埋下了災禍。
下面,我們不妨透過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雲縣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號刑事判決書來看看吧‐‐
被告吳以法利用職務之便,盜竊槍管、子彈、雷管等軍危險爆炸品,數量較大,性質嚴重,影響較壞,已構成盜竊槍枝彈藥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判處被告吳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沒收762毫米手槍子彈1410發;765毫米手槍子彈10發……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打黑警察攜槍進京上訪(2)
1999年3月18日,灌雲縣青龍橋派出所就吳判刑的真實情況,也特地為曹成軍出具了有關證明。
另一宗是有關灌雲黑社會頭目楊某某為非作歹之事。2001年3月,在全國開展&ldo;打黑除惡&rdo;的專項鬥爭中,身為警官的曹成軍接手查辦了一起涉及黑社會性質的殺人案。此案以當地黑社會頭目楊某某為首,其手下有30多名作惡累累的同夥,他們手中有槍、刀、自製炸彈等兇器。在楊的帶領下,他們先後犯盜竊、搶劫、詐騙、容留少女賣y、聚眾鬥毆、毆打無辜致傷致死等犯罪案件20餘起,成為灌雲縣城的&ldo;南霸天&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