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遠走深圳,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嗎?(第1/4 頁)
自從浩洋逃出家門後,方文禮安靜了兩個禮拜。
皓月和浩洋,樂得享受清靜時光。他們幾乎天天約會,看電影,騎車環繞西湖,一起暢想未來。
浩洋還陪皓月去書店,挑備考試書,備考律師證。
皓月單位那邊,透過徐叔叔的說情,同意暫時不除名,也不把檔案,移送到勞動局。但如果半年內,還是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就直接除名了。
又是一個週五。
傍晚,皓月穿上流行的蝙蝠袖毛衣,在鏡子前美美地打扮了一番,然後對著在廚房做菜的父母說道:“爸、媽,我和浩洋出去玩,不在家裡吃飯了。”
他們準備去錄影廳,看周星馳的新作品,《唐伯虎點秋香》。
媽媽叫住了她。
“月月,明天下午,我們帶你去見周叔叔(爸爸的老鄉)。他說了,也許能在水泥廠(國企)的團委,給你安排個工作。明天上午,你和我們一起,給周叔叔買些禮物。”
皓月不太情願:“水泥廠啊?那以後,我每天都得灰頭土臉的回來嗎?!”
媽媽瞪了她一眼:“少貧嘴!現在是挑肥揀瘦的時候嗎?能保住幹部身份就不錯了!”
皓月……好吧,現在花錢還要向父母伸手,只能當乖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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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樓道門,就看見不遠處的浩洋。他雙手握著腳踏車把手,兩腳撐地,坐在車凳上,眼望著遠方發呆。皓月出了樓道,他都沒注意。
皓月悄悄繞到他身後,突然喊了一聲:“嘿!”
浩洋身體抖了一下,立馬轉過身,笑了:“呵,嚇我一跳!”
皓月盯著他的臉,看了幾秒,問:“你怎麼啦?好像有心事?”
浩洋拍拍她的手:“別瞎猜了,咱們走吧,晚了買不到票了。”
兩人騎上腳踏車,迎著金秋的晚風,沐浴著10月桂花的芬芳,並肩出發了。
皓月家附近,有個京劇團劇院。80年代,戲劇沒落後,這裡就改成了錄影廳。兩人常來這裡看電影。票價,2塊\/人。
雖然有電影院,但票價貴,透過稽核播放的電影有限。所以上世紀80年代起,大街小巷,湧現出無數大大小小的錄影廳。播放走私進來的,港臺警匪片、愛情片、外國片,甚至禁片。
這裡,是年輕人消遣的好去處,也是人們瞭解世界的視窗。
多少人,是在錄影廳,熟知了周潤發、周星馳、林青霞、王祖賢等一眾港臺明星的。皓月的臥室裡,就貼著不少明星畫像,都是女的--浩洋不允許她掛男明星的畫像。
不掛就不掛吧,反正除了阿蘭德龍,其他男星,都沒資格當她的偶像。
周星馳的電影,一如既往地歡樂好看。皓月笑得花枝亂顫,可一旁的浩洋,雖然跟著她笑,但明顯心不在焉。
出了錄影廳,兩人來到常去的鍋貼店,和以往一樣,點了兩份煎得金黃的鍋貼,兩大碗熱氣騰騰的牛肉粉絲湯。
只是平日話多的浩洋,一味矇頭吃飯,寡言少語。
皓月忍不住了,問道:“浩洋,你到底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你告訴我呀!”
浩洋用筷子,點了點皓月的盤子:“沒什麼,你快吃吧。”
皓月索性放下筷子:“你如果不說,我就不吃了!”
浩洋不急不躁地,把口中的鍋貼嚼碎、嚥下,然後舀起一勺牛肉粉絲湯,喝下,才放下勺子,看著她,不急不躁地說:“月月,等下吃完飯,我們去首飾店看看,去給你挑一個戒指,然後下週一,我們就去民政局登記。”
皓月剛想開口,浩洋抬手製止道:“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也理解你父母的意思。但結婚這件事,你聽我的,好嗎?我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