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救下金蓮(求追讀!)(第1/2 頁)
“原來是這婆子貪財從中作惡,端的該死!”
“王婆來陽穀縣前,便是馬泊六,如今來我陽穀縣害人,殺她!”
(馬泊六:指撮合男女搞不正當關係的人。)
“雖說這西門慶好色欺人,不過到底救了武大一命,功過相抵!”
“只是可惜了潘金蓮這小娘子容貌,不知是要凌遲還是斬首?”
縣官陳清泉念西門慶是自己人,一心要周全他,又尋思他的好處,往日幫自己賺了不少錢,便當堂宣佈道:
“首告之人西門慶良心未泯,未致殺傷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脊杖四十,你可認罰?”
韋小寶告道:
“小可近日感冒風寒,未曾痊可,告寄打。”
一旁小吏道:
“這人見今有病,乞賜憐恕。”
縣令陳清泉裝模作樣道:
“果是這人症候在身,權且寄下,待病痊可卻打。”
說罷,又看向王婆宣佈道:
“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立主謀欲害武大性命,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現定罪: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文書到日,即便施行。”
“啊!”
王婆聽了嚇得魂飛魄散,屎尿齊流,瞬間昏厥。
韋小寶一旁冷笑道: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世間能與我韋小寶鬥智之人,還未生出來哩!
縣令陳清泉又看向潘金蓮宣佈道:
“因潘金蓮受王婆挑唆,犯下大錯,只因其中罪名還需斟酌,暫且收押,日後再審。”
潘金蓮長舒口氣,立刻伏在地上喊道:
“大老爺清明!”
縣令陳清泉又看向武大郎道:
“這般處理,你可願意?”
武大郎活了性命,又有了女人,自然是千萬個願意,立刻掏出休書道:
“青天大老爺,小人願意,這裡有修書一封,眾位鄰里當個見證,今日便休了潘氏金蓮,卻是武大自行主張,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鄰在此,立紙休書,任從改嫁,並無爭執。”
“如此最好,退堂!”
差役當廳打一面七斤半團頭鐵葉護身枷釘了,貼了封皮,把王婆收監。
知縣陳清泉寫一道申解公文,上交本管東平府,申請發落。
原是這宋朝給尋常百姓定死罪,須要一層層上報,透過刑部,最後直稟省院官,如此往復,極其拖沓。
退堂之後,韋小寶從西門慶記憶中得知了大宋律法,便趕緊使個心腹人,齎了一封緊要密書,星夜東平府打點關係,替他辦事,一是隻求維持原判,令王婆速死,二是改寫卷宗,令自己與潘金蓮罪狀小些。
有錢能使鬼推磨,半月之後,不出韋小寶所料,省院官最終維持原判,王婆被凌遲於十字街頭。
自此之後,那頂著西門慶皮囊的韋小寶名聲漸佳,武大郎也能下床,娶了陳畫兒為妻。
“只等武松來了,便能改名換姓,做我自己,同時收服了這殺神,有他護我,誰敢欺我!做別的事來也得心應手。”
處理完一切之後,韋小寶每夜接出潘金蓮,與三位美嬌娘任意戲耍,如今家中又沒人礙眼,任意停眠整宿,終朝取樂,任意歌飲。
尋常男子多近女色,身體愈是虛弱,唯獨韋小寶煥發青春,精神越發抖擻,忍受三十年,如今得已火力全開。
卻說武松自從領了知縣言語,監送車仗到東京親戚處,投下了來書,交割了箱籠,街上閒行了幾日,討了回書,領一行人取路回陽穀縣來,前後往回,恰好將及兩個月。
去時新春天氣,回來三月初頭,於路上只覺得神思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