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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要聊天,鬱玲就頭大,卻不知鍾樂媽接下來要說的話,讓她頭更大。
「我七月份去深圳時就想和你聊聊。鍾樂攔著我們了,愣是說不關你事。」
鬱玲知道她說的是司慶那個晚上,蘇慧尾隨鍾樂到她家,誤會她和鍾樂的關係,把雙方父母都叫去了深圳,大吵,然後分手的事件。是不關她事。可鍾樂媽不這麼覺得,鍾樂為何與蘇慧分了手?就是因為他倆吵架,他一出門轉身就去了鬱玲家。她當時也覺得兩人間有貓膩,又不是十來歲的年紀了,都有女朋友了,晚上還往人家裡跑,要做什麼?
她問:「那你和鍾樂什麼時候交往的?」
上次鍾樂查過日曆,8月24日,鬱玲記得。
「才交往一個月,你們就決定結婚了?」鬱玲說得如此無辜,鍾樂媽匪夷所思。
對面坐著的那個面不改色的女孩,還是她認識的別人家的優秀孩子嗎?
這些年她也都聽說了,鬱玲在深圳混得不錯,有房有車,還能做大公司的人事總監,是個有手段的人。可一想起自家孩子的樂天白痴,她的手段讓她心寒。本來這些話她想等鍾樂回來先問問他,但見到了鬱玲這等的胸有成竹,她一分鐘都沒法忍耐。
「樂樂本性是很愛玩的,當然男孩子比女孩成熟得晚。可他和蘇慧交往五年,都沒給我打過電話,說要把結婚這件事趕緊給定下來。」一方是五年,一方才一個月,說感情好這種話太過自以為是,鬱玲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當時樂樂和我們說要在深圳買房,我和他爸還覺得奇怪。蘇慧他們一家攛掇他在成都買房不是一天兩天了,可他就是不買。可為什麼剛到深圳三四個月,他就下定決心要買房了。」
鬱玲說,是蘇慧去當了售樓小姐,想要鍾樂買她銷售的樓盤。
「鍾樂買她那個樓盤了嗎?」
沒有。鬱玲再解釋,那個樓盤離市區太遠,上下班極不方便,還貴。那時鐘樂說他出不了那麼多的首付,所以她推薦了一個更為合適的房子。
「那蘇慧當時沒有亂說啊,房子其實就是你挑的,對不對?還有蘇慧本來在成都好好的當她的幼師,怎麼會跑去深圳賣樓了?我一直想不通,以為是這小妮子任性了,就想呆在樂樂身邊,看住他。」鍾樂媽看著鬱玲,一臉的不相信,「我後來又問她了,她說是你帶了一個朋友和他們吃飯,那個朋友介紹她去賣樓的,還說一個月輕輕鬆鬆掙個一兩萬不是問題,她才去的。」
「蘇慧那孩子,雖說我也不是很滿意,任性虛榮,好吃懶做。但人家至少是沒心計的。」
這話明裡說蘇慧,實際上是說她。鬱玲的心,噔的一下就掉到底了,怪不得鍾樂媽的臉色如此不對。她該不會認為是她處心積慮破壞了鍾樂和蘇慧的感情。不,她已經這麼認為了。蘇慧回成都好幾個月了,她還打電話過去追問她,怎麼去當的售樓代表。
真是流年不利。這兩個月來,鬱玲接二連三的被人誤解。先是工作上被人惡意認為她和吳博文有見不得光的私下關係,再到鍾樂媽這兒,也被輕易地定了性,她是鍾樂和蘇慧感情中的破壞者,第三者。
其實說誤解還是輕了的吧。誤解大都是因為認知上的不全面,它有漏洞,它是可以解釋清楚的。但發生在她身上的這兩樁誤會,針對的不是某一件具體的事情了,早已涉及對她人格品行上的汙衊:做這種事的通常不是好人,有了這個設定,反過來又能為她的所作所為,找到最合適的理由。在很多人的思維裡,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邏輯自洽。
「過年時樂樂回來說他年後要去深圳上班,我就挺奇怪。樂樂他,怎麼講呢,一直沒你和小帆那種拼勁。深圳可沒有成都好打拼,再說女朋友還在成都呢,他跑深圳去做什麼?後來知道你在公司,還主管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