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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海岸以外的一些小島上的安全港口所取代。
朱紈嚴格行使他的職權,這導致了他的毀滅。他不顧地方官員們的強烈反對,處死了1548年4月突擊中捕獲的每一個人。被處死的人中有一個是寧波的司法官員的父輩;這個官員僅僅是許多想要阻遏朱紈的浙江和福建籍的官員中的一個。1548年8月,朱的權力被削減。福建籍的一個御史認為,一個官員不能獨自管理這樣一個大轄區。然而朱繼續推行海外貿易的禁令,帶領他的部隊和戰船沿著海岸向南行動。1549年3月,他進攻停泊在福建南部海岸以外的一支大商船船隊。捉了許多俘虜,其中的96人經朱許可立即處決。
正當朱紈的軍事行動看來有把握成功時,他被解除了職務。一個御史指控他不經應有的批准便殺人。他未能等到執行判決的許可從北京來到。彈劾他的事項是由都御史指導的,他也是寧波人。朱已病了很長一段時間。面臨某種恥辱,也許是被處死刑,他於1550年1月自殺了。他的作法大多很快被廢除。他的保衛海岸的艦隊被遣散,1550年早期,浙江的地方官員們請求鬆弛海外貿易的禁令。2
50年代的貿易和海盜活動
像王直這樣的中國商人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謀求影響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政策。王直這時已經組織了一個大型貿易共同體,並統率一支武裝良好的船隊,配備了能夠保衛它的水手和士兵。一旦有事,這支貿易船隊能夠改變成為一支私人海軍。但是王直和他的同行們首先是商人。減少沿海海上搶劫的發生率(要末迫使海盜船隊參加共同體,要末摧毀它們)也是他們的利益所在。
在1549和1552年之間,王直有幾次和地方軍事長官們合作,至少捕獲了兩個海盜頭子,他把他們交給了當局。他指望地方官員們作為回報,放鬆海外貿易的禁令。但是禁令反而嚴了。1551年,連漁船(以前的禁令把漁船除外)也禁止出海。一切海外貿易都被取締。王在透過妥協和合作不能達到目的之後,開始使用武力。1551年以後,突擊變成了組織得很好的對官署、糧倉、府庫和縣庫,偶爾也對周圍的農村的大規模攻擊,它們被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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