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森林法則(第1/2 頁)
龜龜、娜娜和傑斯在在森林裡意外地見到了被遺棄的兔子嬌嬌。
可憐的嬌嬌原來受寵的時候嬌生慣養、錦衣玉食,現在被主人遺棄了,只能在森林裡靠啃野菜為生,不僅面臨著飢餓的困擾,還得時時提防來自森林野獸的威脅。嬌嬌原本圓潤的身材現在暴瘦了一圈。除了脖子上的白色蝴蝶結,已經看不出它原來高貴的樣子了。
聽到龜龜說要自己去控告主人,嬌嬌翻了個白眼,滿不在乎地說道:
“控告主人,那有什麼用,讓她可憐我,再收留我?我才不要呢!”
“帶我一起走吧,我可受夠了這個地方,白天有野獸,晚上黑漆漆的,太可怕了!”
傑斯聽了,有點理解嬌嬌的處境,它雖然遠離了森林,但是在流浪動物的世界一樣每天要擔驚受怕。
“這就是自然界,自然界就得遵循這樣的森林法則。”
娜娜見它還是那副傲嬌的樣子,生氣地說:
“如果你願意繼續呆在這森林裡,那隨便你!”
嬌嬌見娜娜它們要走,著急起來,趕緊跳過來央求道:
“快躲起來,附近有狼群!”
狼是森林裡很可怕的動物,它們成群出沒,連獅子都敢撕咬。
在森林裡,龜殼成了烏龜們最好的保護武器。龜龜和娜娜都可以縮排龜殼裡,可是嬌嬌怎麼辦?
“什麼森林法則?”娜娜覺得傑斯說話總會說些莫名其妙的話,它很好奇龜龜怎麼會認識這樣一隻流浪狗,還把它當朋友,因為在傑斯身上總有種和寵物格格不入的特徵。
“柔弱強食,如果你不能比別人強,就會成為別人的食物,這就是森林法則!”
話音剛落,只見傑斯“騰”地站了起來,兩隻耳朵警覺地豎了起來。
狼的嚎叫聲越來越近,龜龜有點擔心傑斯。
“傑斯,傑斯,快躲起來!”
可是傑斯並不想躲開,一方面也無處可藏,總不能像兔子一樣躲進樹洞裡吧,另一方面傑斯並不怕狼。
“快,躲進樹洞裡去!”龜龜朝嬌嬌喊道。
兔子嬌嬌再也顧不上什麼面子,狼群的殺傷力它可是見識過的,上次是因為有一隻可憐的羚羊做替死鬼,所以它才得以逃脫。
它立刻跳到旁邊的一顆古老的樹幹上,鑽進了那個樹洞。
“可惜什麼?”傑斯一邊說,一邊留意著狼群裡最弱小最易攻擊的物件。
“狼狗本一家,可惜你們狗卻寧願被人類圈養,失去了自由和勇氣。既然這樣,那就讓你看看在這森林裡誰才是強者!”
頭狼帶領狼群蜂擁而上,傑斯用石頭使勁砸向頭狼,又快速衝到狼群中央,將最弱小的狼咬住拖出。
“路遇對手勇者勝!這是森林的生存之道。對這種聲張虛勢的狼群我有我的辦法。”
只見它撿起一塊石頭悄悄藏在身後。狼群漸漸逼近了,頭狼是一隻長相兇狠的健壯公狼,見到傑斯,以為不過是一隻好逸惡勞的寵物狗,搖搖頭說道:
“一隻寵物怎麼跑到森林裡來了!真是太可惜了!”
傑斯還在氣喘吁吁地按住那隻弱小的狼,看樣子小狼害怕的厲害。傑斯擔心狼群再次回來,把小狼放了回去。
傑斯隻身鬥狼群,身上也被咬傷了多處,雖然娜娜躲在龜殼裡一動不動,但是光聽剛才嚎叫撕咬的聲音,就足以感受到剛才的戰鬥有多激烈。娜娜對傑斯簡直刮目相看,果然動物不可貌相。
兔子嬌嬌在樹洞裡看到了剛才驚心動魄的打鬥場面,自然不敢在森林裡獨自呆下去。
頭狼被砸傷,狼群中央又被傑斯衝散,頓時群狼無首,氣勢全無。
在沒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狼是不會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