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第2/2 頁)
ellip;…&rdo;
------題外話------
抱抱本書第三位粉絲,尾號305親。
第十一章 ,羊毛出在羊身上
為金絲的親事,金胡花出去的三百萬兩可不是白花的。因聖旨只能從宮裡出來,有一大部分便宜大梁國的京城。
京城的事情,金胡就知道很多。
當今的皇帝德被帝不是昏君,正常情況下,他不會下聖旨強奪人親事。如果有人說,京城離丹城路遠,德被帝也許沒打聽清楚殷若定親金財寶。這句話,估計說的人自己都不信。
聖旨賜婚,先給的是當事人一個貴重的身份。那麼這個當事人必然經過層層的考慮,總不至於不問家世、不問品行、不問事跡,就可以賜身份。
而金殷兩家開始說親事在三年以前,整三年才把二位繼承人的親事定下。
在丹城隨便問個人,都說得出來銀三姑娘定親金家。可謂很好打聽之極。
金胡所以愁眉上來:&ldo;這道聖旨透著蹊蹺啊。&rdo;
……
&ldo;祖父,咱們再坐在家裡說下去,也看不穿這蹊蹺。&rdo;
殷若放下筆,再把手邊剛剛還用到的算盤也推開。目光灼灼中,可見深思熟慮:&ldo;我想,應該去個人看一看。&rdo;
她認真的道:&ldo;去北市會會堯王和他身邊的人,或者去京城。&rdo;
祖孫兩個人商議有小半天也沒有結果,殷刀因此眉頭緊鎖,聽到孫女兒的話以後,眉頭就更收緊。
&ldo;三百萬兩隻買一道聖旨?皇家還不早就富得流油,全國稅收都可以減免。這裡面的底細,只有我去,或者你去,興許才看得明白。但是夏尚書還在城裡,你是待嫁姑娘家應酬他不合適,祖父我得留在家中。如果讓你離開丹城,你覺得金家會答應嗎?看不到你的話,夏尚書會答應嗎?&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