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9章 版權問題(第2/3 頁)
文的法文的等等,這種歌曲呢,我都是寫過一些,所以我和威爾我們兩個人之前在一個活動中認識了大傢伙,私下裡面交流也是比較的愉快的。
對於我的一些作品,比如說。老鼠愛大米什麼的,威爾就認為,朗朗上口非常的適合改編成英文的,法文的,這種歌曲的。
我們兩個人其實只要是在一起聚會的話,或者是做活動,遇到的話總會探討一下這樣的問題,而且我們也是有過約定,如果說我們公開的演唱對方的歌曲的話。不用說是臨時的,在受到什麼授權,
因為我們已經互相的授權給對方,只要是對方製作的歌曲的話,除非我們在公開的場合進行盈利為目的的,這種演出,不然的話不用受到對方的授權,就可以直接的使用就完事了。
就比如說某些慈善組織邀請我們去表演。
比如說我去演唱,《我心依舊》給某些基金會啦,或者是組織了搞一些募捐活動什麼的,那這種情況下我就不用受到威爾的授權或者是席琳迪翁的授權,因為威爾本人也擁有《我心依舊》的版權,對不對?
畢竟是《我心依舊》的詞曲的作者之一,所以他給了我這樣的一個授權,我在公開的場合,只要是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來演唱的話ok沒問題,這個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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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席琳迪翁在內,他們是沒有辦法認定我是違約或者是侵權的。
所以說ok就那麼簡單版權的問題,我作為一個創作者來講,其實是非常的重視的。而且現在我們國家對於版權的問題也是相當的重視,打擊盜版是不管國內國外全世界任何一個創作者都義不容辭的責任。
所以呢,我是會在唱別人歌曲的時候一定會考慮到版權的問題的,如果沒有得到別人的授權或者是沒有買到別人的授權的話,那在公開的場合以盈利為目的來演唱的話,我基本上就是不太可能犯這種低階的錯誤。
畢竟我自己也是一個創作者,我知道創作一首歌曲的話是多麼的困難,所以在這樣的一個事情上方便大傢伙就不要認為我在機場演唱了,《我心依舊》,這樣的話就是琴泉。這個是不可能的。哪怕是詹姆斯或者是席琳迪翁,他們來了也不能夠說我是侵權了,因為我已經得到了詞曲作者之一的威爾的授權了,只要是我不以盈利為目的就ok了,而在機場那差不多就是這種情況。
我們國足呢,剛下了飛機,精神也不太好,我演唱一首歌給大家加加油鼓鼓勁兒,這種事情是非常正常的,我不覺得有什麼意外呀,我也沒有什麼盈利為目的呀,所以不能說我在機場演唱,《我心依舊》就是屬於侵權的,
畢竟在機場那也是公開的場合,我也不可能侵權別人的,所以在這個事情上面我可以和大家解釋那麼多,就是說我和盜版是勢不兩立的。”
這下讓現場的記者都有一些吃驚呀,本來認為葉明在現場演唱《我心依舊》,那是涉及到版權問題的,要知道在西方這邊侵權歸侵權,但是不能讓人抓住把柄侵權了,被人抓住把柄會非常的麻煩的。
尤其是一個公眾人物貢獻的場合,一旦侵權被人抓住馬柄的話,基本上就甭在這個圈子裡面混了。
後來懂王就那麼幹過,結果席琳迪翁還抗議了呢。
所以這個時候很多的記者就認為,如果說葉明沒有能夠得到授權,而演唱《我心依舊》那麼大庭廣眾之下,他就屬於侵權行為,這樣的話會相當的麻煩的。
比如說此曲的版權方可以向葉明追溯某些損失之類的。也就是說,如果葉明沒有得到授權的話,那九成九是要吃官司的。
所以這個在機場採訪了葉明之後,很多的記者依舊是跑到酒店來賭。葉明希望採訪一下葉明,對這個問題是怎麼樣給大家一個交代。
如果說葉明不能夠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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