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2 頁)
不慌,有錢了肯定要先去填飽肚子。
村裡娃飯量大,我一頓吃了兩碗刀削麵,還要了個冷盤,吃的飽飽的。
吃飽了飯,用牙籤挑著牙,我心裡就在計劃,“嗯,這路子行,刨除要還大姑夫的,我還剩一些,這點錢應該夠當本錢了,下一趟就不用還大姑夫了,我多收點東西,跑一趟能掙四千,那要是跑十趟?不就能掙四萬嗎?”
晚上到西站,我被一位中年女人忽悠了,去住了小旅館,價格是一晚60塊。
住進去後,老闆娘偷偷摸摸的說:“小夥,要不要給你找個小妹?”
反應過來後,我慌忙的擺手說:“不用不用,我不要小妹。”
老闆娘軟磨硬泡,最後被逼的沒辦法了,我多給了她二十塊錢,讓她別再來煩我了。
老話說的好,出門在外,財不外露。
印象很深,當初旅店老闆娘直勾勾的看著我那一疊紅鈔票。
當晚我很困,迷迷糊糊的就睡著了,怕不安全,我還特意將裝錢的塑膠袋壓在了枕頭下。
不曾想到,等我睡醒後。
錢沒了......
我千辛萬苦掙的四千多塊,沒了。
“錢呢!我錢呢!”當時我嚇的臉都白了,拼命的胡亂翻床單,翻枕頭。
可是什麼都沒有了,只剩下了乾癟的黑塑膠袋。
我嚇壞了,忙去找老闆娘,我讓她去調監控,我說我的錢丟了,我要報警。
結果可想而知。
錢,一分都沒找回來。
時至今日,我對這種火車站附近的小旅館都沒有好感。
十幾年過去了,我估計那間小旅館早不在了,說恨嗎,也談不上了。
如果當初錢沒丟,我可能現在是個古董店小老闆,可能娶妻生子了,我的人生軌跡可能會完全改變。
但,誰也沒有重來一次的機會。
如果當初錢沒有丟,圈子裡就不會有我這個人,道上更不會有“神眼峰”這個外號。
警察簡單的做了筆錄,隱晦的告訴我錢找回來的希望不大。
兩手空空,萬念俱灰。
我不敢回漠河,不敢回家。
我知道,我回去後肯定會被笑話,被同齡人笑話,被大姑父家看不起。
我嫌丟人!
我說我掙了四千塊錢,村裡人根本就不會相信!
站在西站外的過街天橋上,有那麼一瞬間,我很想跳下去,我想就這麼死了算了。
沒爹沒媽沒人管,我就是個沒人疼沒人愛的野孩子,早死早投胎。
少年心智不成熟,萬一有了我這種想法,是很可怕的。
我那時準備跳天橋,就算跳下去沒摔死,估計也會被來往的貨車給軋死。
腿都伸出去了。
就這時,背後有人拍了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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