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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倒是完全沒事。信使在雲潮外圍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著急。”
“究竟出了什麼事?”我皺起眉頭。
“也許你不清楚,我們的子爵大人和納爾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說,“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準備了賀禮,可負責送禮的人卻和禮物一起半途失蹤了。”
“也許是遇到了危險,比如強盜和野狼之類的,”我猜測道,“當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禮的傢伙帶著珍貴的禮物逃跑了。”
“我也那麼想,”芬克說,“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們看住通往其它的領地的路口很快他會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設上臨時的崗哨。”
“封鎖路口多半來不及,”我確信的說,“犯人一定在雲潮發生前就帶著禮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說不準,”芬克說,“你也知道,在我們這種地方,要找到一個願意銷贓又能付得起大錢的商人可不容易……運氣好,犯人浪費了太多時間,然後又被困在雲潮裡,我們還有機會抓住。”
“有可能。”我說。
“那嫌疑犯是個年輕女人,以前是幹僱傭兵的,”芬克說,“信使說她淡金色頭髮,使雙劍,很好辨認。你要是看見她,千萬記得回村裡說一聲,子爵大人懸賞兩個金幣呢。
“我會的。”我冷靜的說。
我送別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慶幸,將莉迪婭的雙劍偷拿了出來,不然即使她狀態不好,我依舊沒有十足把握贏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來到我家的時候,並沒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經變賣了納爾斯伯爵送給子爵大人的禮品,換得的金幣也應該有不小的一袋,而她並沒有帶任何類似的東西。
思前想後,我跳入我隱藏雙劍的墓坑中。不管怎樣,武器還是拿在手裡的時候最安全。這個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從幾個月前就是一副行將就木的樣子,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死,而我也懶得繼續為一個活人挖墳,這才讓那麼一個才開挖了一半的墓坑擺在顯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驚的是,墓坑裡並不只有我匆匆扔在裡面的雙劍而已,還有別的什麼東西。只因光線昏暗,又覆蓋了一層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沒有發現它的存在。我強忍興奮,把東西從土裡取出來那是一個非常結實的鹿皮袋子。我用顫抖的手解開袋子上繫著的繩子,藉著初升的太陽的光亮,看清了裡面的東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項鍊,一柄尚未開刃,鑲嵌青色珠寶的白銀匕首,還有十幾枚明晃晃的金幣,令我心驚肉跳。
毫無疑問,袋子裡就是納爾斯伯爵贈給子爵大人的禮物了。項鍊是送給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贈給子爵大人的,應該還有一件,給子爵大人剛出生的兒子的大概已經被賣掉了,就是那十幾枚金幣。我猜想莉迪婭辛苦找到的銷贓人一口氣付不出足夠的金幣,她只賣了三件寶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趕,結果卻不幸被雲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後的力氣將寶物藏在這裡,然後便倒在了我的房間。
我撫摸著那串珍珠項鍊。這是我第一次近距離觸控到珍珠。聽說在遠古時代,包圍的大陸的海洋不是由雲,而是由水構成的。海水裡生存著數不清的魚類和貝類,那個時代的邊民,單單是依靠大海就能獲得無盡的財富,包括珍珠。而我們呢?什麼都沒有。現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東西,只有那些貴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這個時候的我還不知道:即使在遠古時代,生活在海邊的普通人也沒有多少能擁有珍珠項鍊的。不管哪個時代,都有所謂的“上等人”企圖壟斷一切珍貴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費也不會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從震撼中平靜下來,開始思考下一步怎麼做。我將放著寶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兩把劍中的一把背在身後,從墓坑裡爬了出來。然後,我看見莉迪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