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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您效勞嗎?」櫃檯那傢伙說。
「不用。」我說。
我順著指示箭頭,穿越一連串狹窄的走廊,找到一二○號房,敲門後聽到門後鏈子喀嚓開啟的聲音。我站在門口,接著門開啟了。
「嗨,李奇。」開門的人說。
「嗨,哈伯。」我對他說。
※※※
他開始對我問東問西的,我則是一個勁地催他出門上車,反正有四個小時的車程可以說話。我們必須上路,我比預定時間早了兩個多小時,我想要好好利用這兩個小時,說不定等一下會派上用場。
他看起來不怎麼糟,沒有顯出憔悴的模樣。跑路六天反而對他有好處,以前那種不可一世的氣質全沒了,現在看來反而比較結實高瘦,比較強焊一點,跟我這種人比較接近了。他穿著連鎖成衣店賣的便宜衣褲,也穿著襪子,臉上戴著一付不鏽鋼製的老式眼鏡,本來戴著勞力士表的手腕上留著蒼白的痕跡,現在戴的是七塊錢買來的電子表,看起來比較像水電工或是經營加盟修車行的傢伙。
他沒有隨身的袋子,非常輕便。臨走前他只是在房裡四處看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逃亡生涯就此結束,好像還會有點想念這種生活似的。我們穿越陰暗的大廳走進夜色裡,他看到門口停的車子時,頓了一下。
「你開查莉的車子來啊?」他說。
「你讓她擔心死了。」我跟他說,「她要我來找你。」
他點點頭,看來面無表情。
「車窗上的隔熱紙是怎麼回事?」他說。
我對他咧嘴一笑,聳聳肩。
「別問了,」我說,「說來話長。」
我發動車子後,慢慢離開飯店。他本來應該問我查莉現在怎樣了,但他好像在煩惱別的事。他開啟旅館房門時,我可以看出他鬆了一大口氣,但是又好像有點不開心。這件事跟面子有關。他一直在逃命躲藏,而且覺得自己還滿厲害的,但實際上他沒那麼厲害,因為他被我找到了。就是這件事讓他百思不解,所以他一方面鬆了一口氣,一方面也很失望。
「你怎麼找到我的?」他問我。
我又對他聳聳肩。
「簡單。」我說,「我有很多找人的經驗,一堆傢伙都被我找到過,多年來我都在追捕部隊逃兵。」
我正在穿越城市的格子狀街道,想回到高速公路上。我明明能看到高速公路側邊的燈光往西邊排列,但是入口閘道器卻像陷在迷宮裡面一樣難找。我得照剛剛的鋸齒狀圈圈往回走。
「但是你怎麼辦到的?」他說,「我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啊!」
「不對,你不可能到處亂跑,」我說。「這就是重點,因此要找你並不難。你身上沒有信用卡、駕照,也沒有身分證件,只有現金。所以你既不能搭飛機,也不能租車,一路上只能坐巴士。」
我找到入口閘道器了。於是我專心切換車道,轉動方向盤,加速開上閘道器,進入那條回到亞特蘭大的車流。
「我就是這樣起頭的。」我對他說,「我想像自己是你的兩條腿。你在有意無意中都害怕家人受傷,所以我想你會待在離馬格瑞夫不遠的地方。你是坐計程車到亞特蘭大巴士站的,對吧?」
「對。」他說,「第一班離開的車子是去孟菲斯城的,但是我繼續等下一班。孟菲斯太遠了,我不想去那麼遠的地方。」
「就是因為這樣,找你才變得這麼簡單。」我說,「你在馬格瑞夫周圍打轉,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而且以逆時針方向活動著。如果要人們作選擇的話,大家總是會以逆時針方向活動,這是恆久不變的真理,哈伯。我只要計算天數跟研究地圖,然後預估你會輪流在哪些地方落腳。我猜你禮拜一待在伯明罕市,禮拜二在蒙哥馬利市,禮